2017年广东中山市招商发展有限公司招聘公告

2017-10-27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7年中山市招商发展有限公司招聘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本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截至2017年10月29日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情况公布如下:
  2017年中山市招商发展有限公司招聘公告
  为提升我市招商引资服务专业化水平,促进招商引资工作向市场化、国际化转型,根据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拟组建市属国有企业中山市招商发展有限公司,并由中山市商务局及中山市国资委负责筹建工作。现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政治素质过硬,个人品行和职业道德良好;
  3、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海外院校留学归国人员、非中国大陆公民所获学历(学位)应取得国家教育部的认证认可。应聘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国有单位在职人员报名必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
  4、应聘人员保证不存在以下情形:
  (1)曾因违纪违法被纪检监察、公安或司法机关处理的;
  (2)被事业单位辞退未满五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二)岗位设置及条件
  1、总经理1名
  (1)45周岁以下,研究生或以上学历,专业不限,熟练掌握至少一门外语,具有海外留学经历者优先;
  (2)5年以上行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工作经验,具有国内外知名产业园区或招商引资专业团队任职经历者优先;
  (3)企业管理、项目运作经验丰富,熟悉招商引资政策法规,具有丰富的招商引资上下游资源,对国内外招商形势发展具有较强的预测能力;
  (4)谈判能力、执行能力、统筹能力和领导能力强,具有高度的责任感。
  2、副总经理1名
  (1)45周岁以下,研究生或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具有海外留学经历者优先;
  (2)5年以上行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部门中层或以上岗位工作经验,具有国内100强、世界500强企业或投资银行任职经历者优先;
  (3)企业管理、项目运作经验丰富,熟悉招商引资政策法规,对产业发展有深入研究,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判断力强;
  (4)沟通协调能力、表达能力和执行能力强,思维清晰严谨。
  3、综合管理部负责人1名
  (1)45周岁以下,研究生或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2)3年以上行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工作经验,具有行政、人事或财务管理经验者优先;
  (3)口头表达、公文写作及组织协调等能力强。
  4、招商服务部负责人2名
  (1)45周岁以下,研究生或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外语水平较高或具有海外留学经历;
  (2)3年以上招商引资工作经验,熟悉项目招商和产业发展,具有丰富的招商渠道者优先;
  (3)团队领导、业务拓展、人际交往及商务谈判等能力强。
  5、综合管理部专员1名
  (1)35周岁以下,本科或以上学历,法学类、汉语言文学类或工商管理类专业;
  (2)2年以上行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工作经验,熟悉各类办公软件操作,数据分析能力较强,具有行政、人事或财务审计经验者优先。
  6、招商服务部专员6名
  (1)35周岁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类、经济学、外语类或其他相关工学类专业,熟练掌握至少一门外语,具有海外留学经历者优先;
  (2)2年以上招商引资工作经验,招商引资综合素质高,服务意识、沟通协调能力强。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
  自本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截至2017年10月29日
  (二)报名方式
  符合招聘条件并有意应聘者,请登录中山市商务局网站下载并填写《应聘人员报名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
  1、应聘人员报名表(粘贴彩色免冠电子照片);
  2、应聘人员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称/技能证书及其他资格证书扫描件;
  3、应聘人员培训证书、获奖证书、取得重大工作成果等证书扫描件;
  4、个人介绍及应聘岗位工作规划(字数控制在1000字以内,个人介绍主要以个人工作经历及取得的成绩为主,以WORD文档保存);
  5、其它需要说明的资料和情况。
  以上资料请统一保存在一个文件夹内,并压缩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名称请使用:应聘岗位+应聘人员姓名。
  请应聘人员按照要求如实填写《应聘人员报名表》并准备相关资料,必要时提供证书原件备查。
  三、招聘流程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等程序组织实施。本次招聘考试主要采用面试方式,部分岗位需加考外语及笔试。经审查,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将以电话方式通知本人参加考试。
  四、其他说明
  (一)应聘材料须真实可靠,如有不实、造假,将取消录用资格;
  (二)在未发正式考试通知前,不接待应聘人员来访;
  (三)录用人员需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任至相应岗位。考核不合格者,将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四)上述岗位的薪酬待遇,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参照我市市属国有企业相关岗位薪酬标准而定,包括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激励收入,激励收入不设上限。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小姐
  邮箱:zsfzgs@126.com
  附件:应聘人员报名表
  中山市招商发展有限公司(筹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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