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州市从化区住房和建设局招聘公告已发布。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17年11月6日9时至2017年11月8日17时止,笔试时间与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广州市从化区住房和建设局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强广州市从化区住房和建设局干部队伍建设,建立科学、公正、规范的用人制度,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工作人员队伍结构,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名。
一、用人单位简介
(一)广州市从化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广州市从化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是广州市从化区住房和建设局属下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任务是依据从化区住房和建设局《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委托书》对辖区内已办理质量安全监督并已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依法进行监督;负责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国家、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负责抽查受监工程参建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行为及执行国家、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的情况;负责对受监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存在的质量和安全方面违法行为依照委托权限依法进行处罚;协助区住房和建设局处理建设质量和安全生产的投诉,并进行调查、取证;承办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广州市从化区市政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广州市从化区市政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是广州市从化区住房和建设局属下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任务是负责组织实施区财政投资的所有市政工程建设和公用设施建设的各项工程任务;负责组织市政公用工程的前期工作及设计、监理、施工的招标工作;负责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报建及协调工作;负责市政公用工程的资金审核、呈批及支付工作;负责市政公用工程变更、增(减)项目的审批及呈批工作;负责审核市政公用工程项目的施工计划及监督实施;负责签订市政公用工程设计、监理、建设合同及执行;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工程结算和工程资料的收集、建档工作;办理竣工工程移交工作。
(三)广州市从化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测室
广州市从化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测室是广州市从化区住房和建设局属下正科级、公益三类事业单位,主要任务是承担辖区内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检测工作;负责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强制性试验检测工作及建设单位委托的试验检测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辅助性、技术性任务。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详见附件《广州市从化区住房和建设局事业编制公开招聘计划表》;招聘专业及代码参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7年版)执行。
三、报考条件
(一)应聘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2009〕139号)要求的基本条件及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备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身体健康,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5、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穗府〔2014〕10号文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6、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受理报考。
(二)资格条件
招聘条件中所涉及的年龄计算以2017年11月8日为界,如年龄35周岁以下的考生须于1981年11月8日以后出生。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止至2017年11月8日。报考人员的工作经历以毕业后参加工作,单位所缴纳的社保记录为准;应聘人员原为未实行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国有单位工作人员或者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其相关工作经历年限可由原单位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及参加相关工作的,即使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开始缴纳社会保险,不视为工作经历。应聘人员须为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社会人员是指除应届毕业生外的符合招聘公告中所规定条件的其他人员。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17年11月6日9时至2017年11月8日17时止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所有应聘人员登陆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www.hrssgz.gov.cn),按网上提示进行网上报名。笔试前不进行人工资格审查,由报名系统初审。
(三)打印准考证
通过初审成功报名的应聘人员请于2017年11月15日中午12:00起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报名要求
1、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考条件的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2、招聘职位人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不低于1:3 比例。其中:对于管理类的职位,报名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职位取消并予以网上公告;对于专业技术类的职位,在首次网上报名时间内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延长报名时间,在同一招聘职位相同报考条件下,笔试开考比例按1:2 设定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报名人数开考。
系统初审成功后即可参加笔试。
五、考试
考试方式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由笔试和面试成绩合成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一)笔试
1、笔试时间与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具体考试内容不指定复习用书,不划定考试范围,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参考辅导培训班。
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广州市从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广州市从化区住房和建设局门户网站公布,请考生自行登陆上述网站查询。
(二)面试
1、面试人员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职位拟聘人数与面试人员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不足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确定。笔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以上,才能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前须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具体安排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广州市从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广州市从化区住房和建设局门户网站公布),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备报考条件。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发放面试通知书。
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等相关证明材料;职位要求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的须提交相关工作经历证明。行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还需提交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均需提交原件和复印件。
3、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广州市从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广州市从化区住房和建设局门户网站公布。
4、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及面试通知书原件参加面试。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5、面试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6、面试成绩在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并由工作人员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和送达面试成绩单。
六、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各职位拟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体检不合格的,可在同职位考试总成绩合格者中按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及《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统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和学习表现、计划生育等情况,并核实其是否符合应聘资格条件。考察合格者列为拟聘用人员;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规定的程序递补人选。
七、公示和聘用
1、经过笔试、面试、体检及考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从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从化区住房和建设局网站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 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符合条件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本人放弃的,或在接到接收通知三个月内未能配合办理好相关聘用手续的视为本人放弃,可在报考相应职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
2、被聘用人员纳入招聘单位事业编制管理,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办理聘用手续时,考生必须提供教育部或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证书鉴定证明,无法提供有效鉴定证明的应聘人员,视为主动放弃聘用资格。
3、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工龄满一年以上的社会人员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有关问题说明
1、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
2、应聘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职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协议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该协议。
3、持有省外专业技术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按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省外来穗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函﹝2011﹞335号),在聘用后一年内办理专业技术资格确认手续。在单位有岗位空缺的前提下,未通过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前暂按低一级层次专业技术资格岗位聘用;未通过资格确认的,招聘单位有权解除聘用关系。
4、报考人员已具有的专业技术资格等级高于应聘职位等级的,如被聘用,均按招聘职位中标明的岗位等级聘用。应聘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5、本公告由广州市从化区住房和建设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20-87932301
监督投诉电话:020-37932660
广州市从化区住房和建设局
2017年10月23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