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局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17人公告

2017-08-02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7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局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17人公告发布。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间: 2017年7月31日 至2017年8月4日(共五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报名地点: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局(具体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宝岗大道1号207室)。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发布如下: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局招聘17名编外合同制人员的公告
  由于工作需要,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局决定面向社会招聘17名编外合同制人员,其中城管协管员5名,特勤应急中队队员10名,余泥渣土排放管理所合同制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设置和报考要求
  (一)城管协管员(5名)
  1.主要负责协助城市管理内勤工作,协助城市管理行政文书处理等工作,要求对工作细心、负责,学习能力强,熟悉计算机办公操作。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热爱社会主义国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思想,有良好的道德品行,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未参与邪教活动。
  4.具有教育和人事部门认可的大专以上学历。
  5.身心健康,无精神病史,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年龄限35周岁以下(1982年8月1日后出生)。
  7.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全日制高等学历人员优先考虑。
  (二)特勤应急中队队员(10名)
  包含驾驶员岗位和派驻我区琶洲街道岗位。
  1.驾驶员岗位
  (1)要求持有B1以上驾驶证。主要职责为专门从事重点地区专项城市管理执法辅助工作,特别是加强工余时段、节假日等执勤工作,应对全区重点城管执法整治任务。按照工作需要,日常上班以全天24小时“三班制”的轮班形式开展工作,并根据阶段性执法工作安排调整工作时间,需要24小时备勤。要求能适应节假日上班,夜班、外勤和不定时工作的要求。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热爱社会主义国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思想,有良好的道德品行,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未参与邪教活动。
  (4)具有教育和人事部门认可的初中以上学历。
  (5)身心健康,无精神病史,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男性,年龄限45周岁以下(1972年8月1日后出生)。
  (7) 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退伍军人优先考虑。
  2.派驻我区琶洲街道岗位
  (1)主要职责为专门从事重点地区专项城市管理执法辅助工作,特别是加强工余时段、节假日等执勤工作,应对全区重点城管执法整治任务。按照工作需要,现时琶洲地区工作以夜班守点值 勤为主(为通宵班),并根据阶段性执法工作安排调整工作时间,需要24小时备勤。要求能适应节假日上班,夜班、外勤和不定时工作的要求。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热爱社会主义国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思想,有良好的道德品行,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未参与邪教活动。
  (4)具有教育和人事部门认可的高中(中专)或以上学历。
  (5)身心健康,无精神病史,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男性,年龄限40周岁以下(1977年8月1日后出生)。
  (7) 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退伍军人人员优先考虑。
  (三)余泥渣土排放管理所合同制人员(2名)
  1.主要负责协助建筑废弃物排放工地的监督管理和对街道居民装修建筑废弃物处置的监督指导工作,要求对工作细心、负责,学习能力强。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热爱社会主义国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思想,有良好的道德品行,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未参与邪教活动。
  4.具有教育和人事部门认可的大专以上学历。
  5.身心健康,无精神病史,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年龄限35周岁以下(1982年8月1日后出生)。
  7.热爱基层一线工作,对工作认真负责,善于沟通,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能够熟练操作使用计算机;持有C牌以上驾照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此外,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以上职位。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 2017年7月31日 至2017年8月4日(共五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3.报名地点: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局(具体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宝岗大道1号207室)。
  4.需提交资料:
  (1)《海珠区城市管理局编外合同制人员应聘报名表》(见附件,报名者自行在网上下载双面打印后按要求填写及粘贴照片);
  (2)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1张;
  (3)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非广州市户籍的可提供复印件)、毕业证 (原件核验后当场交回本人,复印件统一为A4纸规格,户口簿需复印地址页、户主页及本人页)。
  (4)高等教育学历情况需要由本人提供学历认证证明或提供登录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获取的学历证明资料。
  有报考人员须经过资格审查环节,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报考人员不能进入面试环节。最终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将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
  (三)体检
  按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和综合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进入考核,可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递补人员。
  (四)组织考核
  体检合格后,由我局通知并对拟录用人员进行组织考核。主要考察、核查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计划生育等情况。考核期间考生需提供计划生育证、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和失业证(有单位者需提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考核不合格的,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三、录用和待遇
  经体检、考核合格无异议的,由海珠区城市管理局或其下属单位按有关规定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城管协管员、余泥渣土排放管理所合同制人员福利待遇约5.5万元/人/年(含单位和个人应支付的所有法定福利和法定保险);特勤应急中队队员福利待遇约6万元/人/年(含单位和个人应支付的所有法定福利和法定保险)。
  四、其他事项
  应聘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签订聘用合同的,即解除合同。
  本次招考过程需一定时间,期间相关通知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考生,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本方案由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34368561(咨询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节假日除外)。
  (咨询报考事宜,联系人:吴晓丹,联系电话:34368561)
  点击下载>>>
  海珠区城市管理局
  2017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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