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广东汕尾市城区检察院招聘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15人公告

2017-07-24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7广东汕尾市城区检察院招聘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15人公告发布。报名时间:2017年7月27日上午09:00至2017年7月31日下午16:00;打印准考证:2017年8月7日上午09:00至2017年8月9日下午16:00;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40%。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详见准考证)。试不指定考试用书,部分内容考生可参考最新版的2017年广东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复习用书复习备考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发布如下:
  汕尾市城区检察院公开招聘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广东省委政法委《广东省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因工作需要,汕尾市城区人民检察院决定公开招聘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五官端正;
  5.学历要求:
  (1)汕尾市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同等成绩,法律专业、通过司法考试者优先录取;
  (2)汕尾市城区人民检察院书记员: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以上学历。同等成绩,法律专业、通过司法考试者优先录取。
  6.检察官助理、书记员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9年8月1日以后出生);
  7.具备一定的速录专业技能;
  下列人员不得聘用为书记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处分期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二、招聘程序
  (一)网络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7月27日上午09:00至2017年7月31日下午16:00;打印准考证:2017年8月7日上午09:00至2017年8月9日下午16:00;
  2.报考者请登录汕尾人才网(www.shanweirc.com)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汕尾市城区检察院招聘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进行报名。
  3.报考者通过报名系统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
  4.每位考生仅限报考1个职位。
  5.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二)速录技能测试
  报考者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速录技能测试。速录技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20%。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详见准考证)。
  (三)笔试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40%。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详见准考证)。
  (四)资格审核
  根据速录技能测试成绩×20%和笔试成绩×40%计算,由高到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进行资格审核,报考者须提交本人有效证件及证明(包括:报名表、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进行资格审核。
  报考者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核。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可依次递补面试对象。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
  经资格审核合格后,根据速录技能测试成绩×20%和笔试成绩×40%计算,由高到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成绩占总成绩40%。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速录技能测试、笔试和面试成绩折合计算总成绩,按照总成绩高低顺序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员,由市检察院组成考察组或采取书面政审的方式进行考察政审。对于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
  (七)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三、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的书记员实行合同制人员管理,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3个月。工资福利待遇参照《广东省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及市、县的相关文件核定,以劳动合同约定为准,不安排住宿。
  四、联系方式
  汕尾市城区人民检察院政工科 0660-3370110
  汕尾市人事考试办公室 0660-3393252
  点击下载>>>
  汕尾市城区人民检察院
  2017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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