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广东省肇庆市人民检察院招聘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30人公告发布。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17年7月27日-2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报名地点:肇庆市干部学校二楼(肇庆市端州五路人才大厦东楼)。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发布如下:
肇庆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司法体制改革工作需要,广东省肇庆市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劳动合同制业务类司法辅助人员13名。
(二)劳动合同制综合类司法辅助人员13名。
(三)劳动合同制技术类司法辅助人员4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往届大专以上毕业生。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备良好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具备从事司法辅助工作的专业技能。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6、招聘年龄:专科及本科学历不超过28周岁(1989年7月17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不超过30周岁(1987年7月17日后出生);
7、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报考上述三类岗位报考者须熟练操作电脑办公软件,打字测试速度45字/分钟以上。报考技术类岗位须计算机相关专业毕业,熟悉计算机软件、硬件和网络维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其他不宜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gdzq.hrss.gov.cn/)、肇庆市人民检察院官网(http://www.zqjcy.gov.cn/)和肇庆市人民检察院“正义肇庆”官方微信微博发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2、报名时间:2017年7月27日—2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3、报名地点:肇庆市干部学校二楼(肇庆市端州五路人才大厦东楼)。
4、报名提供材料:报考人员在发布公告的网上用A4纸打印并如实填报《肇庆市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一式二份,由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和1份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回)及本人大一寸同底彩色免冠近照3张(其中2张请自行贴报名表、1张贴准考证)。
5、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者务必按公告和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国有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三)资格审查和电脑实操
1、在报名现场由肇庆市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当场进行资格审核,报名时由本人提供本人填报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提供伪造、变造有关证件、证书、信息等材料,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2、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在肇庆市干部学校五楼(肇庆市端州五路人才大厦东楼)进行电脑实操测试。电脑实操测试着重测试考生WORD、EXCEL等软件的运用,打字测试速度45字/分钟以上的,才能按另行通知公布的时间、地点领取准考证参加考试。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考试成绩在肇庆市人民检察院官网和肇庆市人民检察院“正义肇庆”官方微信微博公布。
1、笔试。报考劳动合同制业务类司法辅助人员和劳动合同制综合类司法辅助人员岗位,笔试主要测试考生综合知识(法律常识、时事政治常识、行政能力)及写作等内容;报考劳动合同制技术类司法辅助人员岗位,笔试主要测试考生计算机基础知识(网络基础、组成原理、操作系统基础、网络组建基础)及综合知识(法律常识、时事政治常识、行政能力)等内容。笔试采用闭卷形式,实行百分制。考生参加考试时应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缺一不可。笔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布。
2、面试。面试由本院组织实施,采用百分制。面试根据笔试分数按报考岗位1:3比例从高到低确定面试对象。如拟招录人数未达到1:3比例,则按成绩总分入围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1)报考劳动合同制业务类司法辅助人员和劳动合同制综合类司法辅助人员岗位,面试主要测试从事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工作应具备的基本素能。考生答题(含思考)时间为8分钟。
(2)报考劳动合同制技术类司法辅助人员岗位,面试主要测试从事计算机技术工作应具备的基本素能和计算机软件、硬件和网络相关操作水平。面试包括答题(含思考)时间为10分钟和实操时间为60分钟两项内容,面试成绩答题占40%、实操占60%。
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按照考试总成绩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参照事业单位人员录用标准体检。
(六)确定考察对象、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市检察院组织考察组对拟录用人选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进行考察。
(七)递补
体检中出现不合格或者放弃体检的、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公示中发现问题的,可依次递补。考试成绩一年内有效,在有效期内出现岗位空缺,经本院党组研究可按总分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签订劳动合同
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选,经本院党组会议讨论决定后,通过市检察院外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经公示无异议的,签订劳动合同。被聘用后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的,按政策规定签订聘用合同。
四、薪酬待遇
1、初任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基本工资:硕士研究生学历每月工资5000元;本科学历每月工资4200元;大专学历每月工资3600元。
2、其他福利待遇:七大节日每人每节700元;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的,发放1个月基础薪金的年终奖金;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五险一金)单位缴纳部分按肇庆市统一缴费标准执行。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
(二)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758-2753805;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758-2753892。咨询时间:2017年7月17日至考察政审工作完成,逢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广东省肇庆市人民检察院政治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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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肇庆市人民检察院
2017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