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广东佛山市人民检察院选调公务员4人公告

2017-07-17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7广东佛山市人民检察院选调公务员4人公告发布。报名方式:下载报名表,如实填写后,发送至邮箱fs-jcy@163.com。报名截止日期:2017年8月20日。笔试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参加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知识理论水平、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文字综合能力等,采用闭卷方式进行。面试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参加面试的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和《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专业知识能力、逻辑思维水平、口头表达能力及其他综合能力。试不指定考试用书,部分内容考生可参考最新版的广东公务员考试用书复习备考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佛山市人民检察院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佛山市人民检察院拟公开选调科员级检察官助理1名、检察技术人员1名、司法行政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选调范围为全国范围内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在职公务员(不含试用期公务员、聘任制公务员)。
  二、选调基本条件
  选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
  2.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3.身体健康。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31日。
  5.其他要求
  检察官助理为驻明康监狱(佛山市高明区)驻所检察岗位。要求男性,全日制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学士或以上学位,法学、侦查学专业,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
  检察技术人员要求全日制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学士或以上学位,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计算机网络、计算机应用技术、信息管理、电子信息、通信工程、微电子、数学、自动化等相关专业,有信息技术、软件研发、网络管理、信息安全或数据应用管理工作经历,熟悉技术器材的使用、维护、操作。
  司法行政人员A要求全日制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人力资源管理、行政管理、中文等专业,学士或以上学位,有较好的文字综合能力,有党建或组织人事工作经验。
  司法行政人员B要求全日制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新闻、中文专业,学士或以上学位,有良好的文字写作、媒体宣传能力,3年以上宣传工作经历。
  6.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与我院工作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关系的;
  (4)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人员;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工作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方式:下载报名表,如实填写后,发送至邮箱fs-jcy@163.com。报名截止日期:2017年8月20日。
  2、报名要求:报名者按照公布的条件和要求,完整填写《佛山市人民检察院选调公务员报名表》(附件),并通过电子邮件提交以下资料:本人简历,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国家司法考试等证件以及荣誉证书、发表文章的电子扫描件;本人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人员在网上提交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后单个岗位符合资格条件人数不满3人的,取消该岗位选调计划。
  (三)考试
  1、笔试。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参加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知识理论水平、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文字综合能力等,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2、面试。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参加面试的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和《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专业知识能力、逻辑思维水平、口头表达能力及其他综合能力。
  笔试和面试计分采用百分制,各按50%的比例计入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在综合成绩合格的人员中由高到低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对拟选调对象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标准进行体检。
  (五)考察
  对入围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为德能、勤、绩、廉等情况,重点考察工作实绩、日常表现并查阅干部档案。进一步考察其业务水平、综合能力、岗位适应性。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
  (六)确定拟选调人选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选调人选。
  (七)公示
  对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八)办理转任手续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体检、考察及公示等情况,院党组研究确定选调对象,按规定办理转任手续。
  联系电话:0757-82063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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