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广东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98人公告

2017-06-20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7广东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98人公告发布。现场报名时间:2017年6月22日至23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地点:南海区桂城南桂东路36号南海公安分局。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有关要求发布如下:
  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招聘一批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要求和薪酬待遇:
  详见《招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思想品行良好;
  2、遵纪守法、仪容端正;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辅员矫正视力5.0以上,辅警单侧裸眼视力4.5以上;
  4、符合招聘职位专业要求。
  (二)报考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违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5、在南海区镇街任职辅警或辅警辞职不满1年的不能报考机关辅警职位,可报考辅员职位;
  6、曾参与法论功等非法组织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人员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实行公开招考,招聘程序包括现场报名、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政审。
  (一)现场报名:
  1、时间:2017年6月22日至23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
  2、地点:南海区桂城南桂东路36号南海公安分局。
  3、提供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用A4纸复印):
  (1)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附件2);
  (2)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首页和个人页);
  (3)学历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
  (4)退伍证、表彰奖励证书(证明);
  (5)佛山市内治安队员或其他警务辅助人员工作证明,内容包括:入职公安工作时间、工作岗位、日常工作表现、单位是否同意报考等;
  (6)近期小一寸免冠彩色相片4张。
  4、报名审核工作完成后,我局另行通知考试时间地点。
  (二)考试:
  1、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合格的进入笔试,报考201715职位不需要体能测试。辅员体能测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辅警体能测试成绩计入总成绩,计算方法见《体能测试评分标准》(附件3)。
  2、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包括《行政能力测试》和《申论》两部分内容,笔试时间共120分钟。
  3、面试。面试对象按招考职位拟聘用人数分段计算,计算函数为:Y=3X(1≤X≤5)、Y=2X+5(550)。其中,X代表招考职位拟录用人数,Y代表面试对象人数;计算结果(Y值)小数点后按四舍五入取整数值。按此公式计算确定进入面试的考生数量(不足的按实有人数),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时间为每人6分钟。
  (三)计算综合成绩:
  1、辅员:
  (1)行政工作岗位:笔试、面试各占总成绩的50%。
  (2)专业技术岗位:笔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各占总成绩的15%、15%、70%。
  从总成绩在60分以上的考生中依高低顺序,按招考职位拟招收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和政审人选。符合以下条件的在总成绩加分:
  报考201711和201712职位,2014年至今曾获佛山市或南海区表彰奖励的每次加2分、1分(凭表彰奖励证书原件)。
  2、辅警:
  体能测试、笔试、面试各占总成绩的20%、40%、40%。从总成绩在60分以上的考生中依高低顺序,按招考职位拟招收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和政审人选。符合以下条件的在总成绩加分:
  (1)退伍兵加2分(凭退伍证原件),曾获三等功或以上表彰奖励的加1分(凭表彰奖励证书原件)。
  (2)佛山市内任职治安队员或任职其他警务辅助人员满一年以上的加2分(凭合同主体出具的工作证明原件或合同原件);曾获镇街以上表彰奖励的加1分(凭表彰奖励证书原件)。
  (3)上述2项只能选择其中一项。
  (四)体检和政审:
  体检和政审标准参照招录人民警察的标准执行。政审和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体检的,可从总成绩60分以上的考生中依次递补人选。
  (五)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政审合格的考生,我局将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经公示无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按规定的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公示中发现问题的,取消资格,并依次递补。拟聘用人员确定聘用后,与我局签定劳动合同。
  四、其他事项:
  (一)招聘信息在南海卫士网和南海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报考人员按职位报考,实行组内竞争、择优录用;
  (三)报考人员填写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确保能够及时联系;
  (四)聘用后食宿自理;
  (五)咨询电话及联系人:86338461--88390,黎警官;
  (六)监督投诉电话:86234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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