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揭西县公开招聘政务服务中心“一门式”综合服务窗口工作人员10名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17年6月22日至24日。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7年揭西县公开招聘政务服务中心“一门式”综合服务窗口工作人员10名公告公布如下。
2017年揭西县公开招聘政务服务中心“一门式”综合服务窗口工作人员10名公告
为加快转变政府服务职能,优化政府服务模式,进一步提升揭西县政务服务水平,根据《揭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揭西县政务服务中心推行一门式一网式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揭西府办〔2017〕6 号)文,经2017年1月16日十届县政府第三次常务会议决定:同意在全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务服务中心“一门式”综合服务窗口工作人员10名。为做好2017年揭西县公开招聘政务服务中心“一门式”综合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工作,结合我县政务服务工作实际,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揭西县政务服务中心“一门式”综合服务窗口工作人员是由县政府批准公开招聘,从事中心综合窗口服务工作,工作期间按照《揭西县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管理办法》(揭西机编〔2015〕10号)和揭西县政务办相关制度管理。2017年揭西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务服务中心“一门式”综合服务窗口工作人员10名。详见《2017年揭西县政务服务中心一门式综合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招考对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服务意识强、工作态度好、心理素质好,团队合作精神佳,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不良嗜好;熟练掌握普通话,具备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文字组织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具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能力,熟悉Office等办公软件;
3、学历要求: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7年7月31前取得毕业证书;
4、年龄要求:年龄在18至35周岁及以下(即1999年1月16日至1982年1月16日期间出生)。
5、身高要求:男性身高168cm及以上,女性身高155cm及以上。
5、户籍要求:揭西县户籍或揭西户籍生源;父母、配偶为揭西县户籍的考生可以报考;揭西县户籍、结婚证确认时间截止2017年1月16日。
6、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已正式聘用的政府购买服务人员。
三、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以“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采取统一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政务办分别在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jiexi.gov.cn/)和揭西县公共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jxxzwfwzx.gov.cn/zxwz/)发布招聘公告,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专业、人数、招聘条件、报考方法、报名时间和地点、监督举报电话等。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6月22日至24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县人社局一楼大厅人力资源市场内(揭西县河婆街道特美思大道68号),咨询电话:5584577。
3、报名办法:报名时须由本人填写《2017年揭西县政务服务中心公开招聘一门式综合服务窗口工作人员报名表》(附表2,统一用A4纸打印),提供有效二代身份证、户口本(应届毕业生户口暂寄存于就读院校的,须持当地派出所出具的入学前的户籍迁出证明)、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须持毕业生推荐表及学生证)、报到证(办理暂缓毕业生提供暂缓就业协议书),夫妻一方户籍在揭西,报考者属外县籍的提供结婚证及配偶的户口本;父母一方户籍在揭西,报考者属外县户籍的提供父母在揭西户籍的户口本及父子(女)、母子(女)证明材料;带齐以上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彩色大一寸免冠相片2张到指定地点报名。要求考生真实、准确填报本人有关信息,并在承诺栏签名。
4、每名报考人员限报考一个职位。
5、报考人员应诚信报考,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凡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6、领取准考证时间:2017年6月29日,准考证须由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按规定时间领取。
7、领取准考证地点:县人社局一楼大厅人力资源市场内(揭西县河婆街道特美思大道68号)。
(三)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组织、统一制卷、统一时间的方法进行。委托省级考试机构统一命题、制卷及评分。不指定复习用书,不委托任何个人或部门举办培训辅导。考务工作由县人社局、县政务办会同有关单位实施。
笔试科目:《综合文化基础知识测试》。
笔试内容:综合文化基础知识,卷面满分为120分。
笔试时间:2017 年6月30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 揭西县河婆中学
(四)资格审核
1、确定面试对象:确定面试对象。以笔试卷面分的成绩,按不同职位代码招聘人数分别以成绩高低的顺序,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同一岗位入围最后一名分数出现多人并列的,并列人数均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
2、资格审核:面试前,县人社局、县政务办对面试对象进行资格审核。考生持有效二代身份证、准考证、户口本(应届毕业生户口暂寄存于就读院校的,须持当地派出所出具的入学前的户籍迁出证明)、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须持毕业生推荐表及学生证)、报到证(办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应提供暂缓就业协议书),计划生育证明书(要求户籍所在地县级卫计部门盖章),夫妻一方户籍在揭西,报考者属外县籍的提供结婚证及配偶的户口本;父母一方户籍在揭西,报考者属外县户籍的提供父母在揭西户籍的户口本及父子(女)、母子(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或证明材料均要求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无法提供原件的视为资格审核不合格。
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拟面试对象资格审核淘汰后所缺数额,在报考同岗位考生中,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审核。
资格审核的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由县人社局、县政务办另行通知。
(五)面试
1、面试方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考者的求职动机、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仪表气质等。
2、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3、面试时间:面试工作由县人社局、县政务办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六)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按以下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卷面分×60%+面试分×40%
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
(七)体检和考察
1、体检对象。面试后,按不同职位代码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以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3、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对象,组织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和政审,同时进一步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4、如放弃体检、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按报考同岗位类别面试对象中以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对象。
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由县人社局、县政务办另行通知
(八)学历鉴定
严格对学历文凭进行认证,以杜绝假文凭事件发生。考生毕业证书必须经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指定的受理点进行鉴定。考生须提供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内容清晰复印件各一份。由县政务办集中送省级学历鉴定部门验证,鉴证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九)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分别在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jiexi.gov.cn/)和揭西县公共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jxxzwfwzx.gov.cn/zxwz/)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若发现问题,可以举报,举报提倡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四、聘用待遇及要求
1、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确定为聘用对象。由县人社局发放聘用通知书。
2、聘用人员须与县政务办签订《揭西县政府购买服务人员聘用合同书》,聘用期为五年(含试用期一年),合同签订后由县人社局进行鉴证。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聘用。合同期满后,根据双方意愿可续签合同。
3、受聘人员的工资及待遇:按照《揭西县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管理办法》(揭西机编〔2015〕10号)规定:大专2300元、本科2600元。聘用期间由聘用单位参照我县企业养老保险(个人负担部分由单位代扣缴)、工伤保险和城乡居民医保标准为其投保。以后工资待遇调幅按实际情况作适度调整,全额由县财政承担,按月拨付。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
4、新聘用人员的身份为县政务服务中心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必须服从县政务办安排参加岗前培训,由县政务办负责调配、管理。聘用人员应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否则,县政务办予以解聘。
五、组织纪律
这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县人社局、县政务办负责组织实施。报考聘用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严肃招考纪律,坚持秉公办事。考场考试作弊违规行为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凡持假证件报名者,一经查实,除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外,三年内不得再参加我县各类招聘考试。对在工作中违反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
监督举报电话:县监察局:5584067
县人社局:5584577
县政务办:5537999
六、本方案解释权属县人社局、县政务办。
附件:
揭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揭西县人民政府综合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