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东公务员考试省商务厅专业科目测试公告已公布,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有关要求发布如下:
2017年广东省商务厅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科目测试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广东省公务员录用办法(试行)》以及《广东省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广东省商务厅3个职位将进行专业科目测试,考试录用公务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资格审核与专业科目测试考生名单
根据笔试合格分数线和1:6的招录比例,现已确定参加资格审核与专业科目测试考生名单(详见附件1)。
二、资格审核
(一)资格审核材料。
请入围专业科目测试的考生提前准备好以下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及电子扫描件:
1.笔试准考证
2.居民身份证
3.居民户口簿
4.学历证书
5.学位证书
6.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及社保清单等)
7.外语水平等级证书
8.其他:属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及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通过认证的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在国有单位工作的,须有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9.招考职位及《广东省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要求的其它材料。
(二)资格审核安排。
资格审核采取先网上预审、再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
1、网上预审。考生须将上述材料扫描电子版压缩成一个文件并于5月19日上午12:00前发送到招聘单位电子邮箱进行资格预审,邮箱地址: gdswthr@126.com,邮件和压缩文件标题为:职位代码+考生姓名。资格预审电子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工作人员将于5月19日下班前通知考生补齐材料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未通过资格预审的考生,可于5月22日上午11:30前到广州市天河路351号广东外经贸大厦1010室申请资格复审。
主动放弃测试资格的考生,请于5月19日前联系省商务厅人事处,以便做好递补工作。
2、现场审核。
2017年5月26日(周五)上午9:00-12:00。考生按附件1时间安排带齐所有资审核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现场审核。现场审核地点:广州市天河路351号广东外经贸大厦6楼会议室。
(三)注意事项。
1、现场审核应由考生本人到场。考生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网上预审、现场审核的,视为放弃专业科目测试资格。
2、考生资格审核时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必须齐全、真实、有效。如证件和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者,取消专业科目测试资格。
3、资格审核不通过或放弃专业科目测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在该职位笔试合格的考生中递补。
三、专业科目测试
(一)专业科目测试形式与内容。
专业科目测试采用面试方式,考试大纲详见附件3。
(二)测试时间。
2017年5月27日。
19900601701001岗位考生上午测试,8:00前报到,测试时间:9:00-12:00;19900601701002、19900601701003岗位下午测试,13:30前报到,测试时间:14:30-17:30。
(三)测试地点:广州市天河路351号广东外经贸大厦4楼。
(四)注意事项:
1.考生须于报到时间前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指定地点报到。考生报到后进入候考室,完成查验准考证等工作。上午8:30和下午14:00进行职位内抽签,确定考试顺序。抽签开始之后,不再允许考生入场。考生未能准时报到的,按自动放弃专业科目测试资格处理。
2.考生须在候分室等候,领取个人专业科目测试成绩单后方可离开。
四、成绩计算与发布
(一)专业科目测试的成绩计算与发布。
专业科目测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考生专业科目测试成绩于同组全部考生考试结束后当场通知本人。
(二)确定入围面试名单。
根据笔试成绩×50%+专业科目测试成绩×30%计算面试前综合成绩,按面试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招录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出现末位同分的,均入围面试。专业科目测试以60分为及格分数线,不及格者,不进入省考面试。
待省公务员局核准面试前综合成绩之后,电话通知考生两轮加权成绩综合排名及是否入围省考面试。
根据全省招考工作统一部署,为与其他招考岗位成绩公布保持同步,考生参加省考面试前只通知本人测试成绩、排名和是否入围省考面试,省考面试结束后,入围省考面试考生笔试成绩和专业科目测试成绩在我厅政务网站发布,以示公平公正公开。
五、其他事项
有关工作安排如有变动,将以短信形式通知,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公告及政策执行。
如有疑问,请联系广东省商务厅人事处:020-38819388,020-38819398。
附件:
广东省商务厅
2017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