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佛山市南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统计)选调公务员公告

2017-02-27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7年佛山市南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统计)选调公务员公告发布。广东公务员考试网获悉:报名时间:2017年2月22至3月2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周六日休息)。报名地点:南海区桂城南新五路27号10楼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统计)综合信息科。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满分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政策理论水平、应变处置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能力素质。面试满分100分。主要测试考生的逻辑思维水平、口头表达能力、个性特征、专业知识等其他综合能力。
  2017年佛山市南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统计)选调公务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我单位拟在广东省范围公开选调公务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和人数
  佛山市南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统计)科员1名,主要从事统计工作。
  二、选调条件
  (一)选调人员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以下具体要求:
  1、广东省范围内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不含聘任制公务员);
  2、思想品德好,身体健康,责任心强,遵纪守法,清正廉洁,勤勉尽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3、要求男性,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2年3月21日以后出生);
  4、有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学士或以上学位,专业要求:统计学、会计学、人力资源管理等;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尚在原单位最低服务期内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方式及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2月22至3月2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周六日休息)。
  2.报名地点:南海区桂城南新五路27号10楼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统计)综合信息科。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梁小姐 0757-86223075,段小姐 0757-86396600,邮政编码:528200。
  3.报名方式:以现场报名或邮寄报名的方式进行。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邮寄报名的,需将报名材料(信封写明“选调公务员报名材料”)快递至报名地点,以邮戳时间为准。
  4.报名材料:
  (1)《佛山市南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统计)选调公务员报名表》1份(双面打印),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1份,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证件照3张;
  (2)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学历学位证、《公务员登记表》及有关资格证书的复印件各1份。(现场报名的,须同时提供以上材料原件;邮寄报名的,请联系我局报名联系人,提供以上材料扫描件。)
  (二)资格审核
  根据选调条件对报名人员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通知参加考试,未收到通知的视为未能进入本次选调范围。
  (三)考试
  1. 笔试。笔试满分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政策理论水平、应变处置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能力素质。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合格者,按照1:6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南海统计信息网(http://tongji.nanhai.gov.cn)网站公布考生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面试满分100分。主要测试考生的逻辑思维水平、口头表达能力、个性特征、专业知识等其他综合能力。
  3.总成绩。笔试和面试成绩按5:5比例合成,总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南海统计信息网(http://tongji.nanhai.gov.cn)网站公布考生总成绩和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选调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若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弃权出现空缺,由我单位决定是否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人选。
  (五)组织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等情况。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选调的,由我单位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六)办理调动手续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选调人选,并按有关规定办理公务员转任手续。
  四、有关说明
  (一)报名人数不够1:3比例的不予开考。
  (二)确定调入的公务员,均任职为科员职务。如在原单位任职中层职务的,须自愿放弃原任职务。
  (三)家属随迁等个人事项自行解决。
  (四)选调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选调资格,并由其个人承担所有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佛山市南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统计)
  2017年2月21日
  附件1: 选调报名表
  附件2: 原单位同意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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