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东佛山市南海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选调公务员2名公告发布,佛山市南海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拟在全省范围内选调2名公务员,我局收到报名者的报名资料后,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初步审查,根据选调岗位需求确定参加考核对象,符合条件的,将于3月1日前通知参加考试事宜。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17年广东佛山市南海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选调公务员2名公告
因工作需要,佛山市南海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拟在全省范围内选调2名公务员,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和人数
佛山市南海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科员2名。
二、选调条件
选调人员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要符合以下具体要求:
(一)全省范围内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或参公管理工作人员(不包括聘任制公务员),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二)1981年2月10日之后出生;
(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学士学位,岗位一:人力资源管理(B110205)、劳动与社会保障(B110303)专业毕业,岗位二:会计学(B110203)、财务管理(B110204)、审计学(B110208)专业毕业,具备会计从业资格证及中级以上会计职称(以上招考专业分类参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6年版)》);
(四)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好的文字表达能力,有社保系统工作经历的优先;
(五)思想品德好,身体健康,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
(六)会听粤语。
三、选调程序
(一)发布信息。委托南海人才信息网发布选调公告,其他相关信息在佛山市南海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网站(http://www.nhrsj.gov.cn/cms/)公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我局收到报名者的报名资料后,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初步审查,根据选调岗位需求确定参加考核对象,符合条件的,将于3月1日前通知参加考试事宜。
(三)考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模式,每个岗位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1:8比例择优甄选确定入围笔试人员。不足1:8比例的,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确定笔试对象。第一次面试总分100分,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佛山市南海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网站(http://www.nhrsj.gov.cn/cms/)公布考生面试成绩和进入笔试人员名单。
2.笔试。笔试总分100分,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等。每个岗位按面试、笔试成绩各占30%、40%的比例合成前两轮考试成绩,依成绩高低顺序,按与拟录用人数1:6的比例确定无领导小组测试对象,不足1:6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无领导小组测试对象。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佛山市南海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网站(http://www.nhrsj.gov.cn/cms/)公布考生笔试成绩和进入无领导小组测试人员名单。
3.无领导小组测试。测试总分为100分,测试完毕后当日在佛山市南海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网站(http://www.nhrsj.gov.cn/cms/)公布考生无领导小组测试成绩。
4.总成绩及体检人选:总成绩由面试、笔试和无领导小组测试成绩按3:4:3比例合成,总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体检人选。10个工作日内在佛山市南海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网站(http://www.nhrsj.gov.cn/cms/)公布考生总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根据综合成绩,每个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与选调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组织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等情况。组织考察不合格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公示。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在佛山市南海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网站(http://www.nhrsj.gov.cn/cms/)公示7天。如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录用的,或出现放弃录用资格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七)办理公务员转任手续。经体检、组织考察、公示合格后确定拟选调人选,并按有关程序办理公务员转任手续。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7年2月10日至2017年2月22日。
(二)报名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海大道北83号佛山市南海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联系人:陈小姐,联系电话:0757—86294111,传真:0757—86328022。
(三)报名所需材料:《佛山市南海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学位证等材料的复印件;近期免冠红底大一寸照片2张。
(四)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将相关报名资料快递到以上报名地点,交邮时间以邮戳为准,逾期不接受报名。
本公告由佛山市南海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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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南海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17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