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湛江市霞山区教育系统招聘教师134名公告已公布,广东公务员考试网获悉,报名时间:2016年6月16日、17日、20日(共3个工作日);上午9:15—11:00,下午:3:00—5:00,报名地点:湛江市霞山区教育局九楼大会议室(湛江市霞山区人民大道南71号)。详情如下: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经区政府同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3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及岗位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端正,无犯罪记录。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有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二)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三)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体岗位及专业、学历、资历等要求详见附件1,招聘专业代码参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6年版)》。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6年5月30日。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6月16日、17日、20日(共3个工作日);上午9:15—11:00,下午:3:00—5:00。
2、报名地点:湛江市霞山区教育局九楼大会议室(湛江市霞山区人民大道南71号)。
3、报名要求:应聘人员下载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A4一式两份):
①毕业生:身份证、学历证书(201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位证书、报到证或暂缓就业协议书、教师资格证等证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16届全日制普通毕业生,须持有心理学合格证书、教育学合格证书、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证书、历年成绩单和在校证明。
②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在编人员: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教师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料。
应聘人员只可报考一个职位,同时报考多个职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时需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底小一寸彩色照片3张。
4、岗位的报考人数未达到招聘人数3倍的,按每3人报考招聘1人的原则确定该岗位的招聘人数;少于3人报考的岗位不开考。
(二)收费:考试费90元/人。
(三)考试
1、笔试
考试科目: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验》,笔试主要内容为招聘职位所需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和面试人员名单在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zjxs.gov.cn/)上予以公布。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按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等九部门《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发[2007]141号)精神,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 “三支一扶”大学生报考者,在笔试后3天内向霞山区教育局提出书面申请,并且提供“三支一扶”的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经审核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其笔试成绩加5分。
2、面试
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职位按合格线60分以上1:3的比例确定(不足1:3比例时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职位面试并列。
面试按照公平和科学的原则,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适应职位专业要求的业务素质及潜能进行综合考评。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考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合格线分数划定为60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三、体检、考核
考试依总成绩高低顺序(出现同分,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入围),按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政审人选,体检工作严格按照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有关规定实施。体检的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考核按照粤人社[2010]276号文组织进行,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历情况、计划生育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如因体检、考核不合格等情况出现拟聘职位人数不足的,经霞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从同职位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等额递补,并按规定对递补者进行体检和考核政审。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zjxs.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获聘人员纳入招聘单位事业编制管理,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获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工龄满一年以上的在职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应届毕业生或工龄未满一年的在职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按对应的职位聘用专业技术岗位十二或十三级,聘用期间按所聘岗位享受国家及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
五、注意事项
1、本公告及具体招聘条件中提到的“以上”都包含本数。
2、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定的协议无效,必要时追究其个人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3、考试、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将取消考试、体检资格;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本公告由霞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59-2300040,监督电话:0759- 2303581。
霞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霞山区教育局
201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