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广东广州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第一次招聘296人公告已发布,广东公务员考试网获悉,报名时间:2016年5月30日至6月8日。详情如下:
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2016年第一次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南方医院为南方医科大学(原第一军医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是国家首批三级甲等医院,被评为“全国百佳医院”。医院占地20.3万平方米。
目前展开病床2225张,设置专业学科5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个,临床医学一级学科为博士学位授权点,口腔医学一级学科为硕士学位授权点。拥有国家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广东省重点实验室4个、广东省工程技术转化中心3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14个、国家重点学科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个。2010年,广东省肾脏病研究所在医院挂牌成立。
全院现有教职员工4280人,其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551人,博士生导师102人,硕士生导师148人。中国科学院院士1名,国家“千人计划”2名、国家“青年千人计划”人选1名,国家“973”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1名,“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4名,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2名,广东省“珠江学者”特聘教授4名。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及我院工作的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96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条件:一般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1年1月1日之后出生的),硕士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6年1月1日之后出生的),博士或具有高级职称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1年1月1日之后出生的);已入户广州的,年龄要求可顺延2周岁。
7.符合广州市户口迁入有关规定。
8.具备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
具体详见《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2016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6年5月30日至6月8日
(二)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连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所有学历)、学位证书(所有学位)、学历鉴定证书(所有学历)、学位鉴定证书(所有学位)、职称(资格)证书(所有职称)、执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由应聘人员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证明工作年限及相对应的工作岗位及单位等级)、计生证明材料(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6个月内出具的计生证明)、户口簿(首页和个人页)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大一寸彩色证件照一张到现场直接进行报名。报名地址:广州市广州大道北门诊10楼组织人事处劳资办公室。
(三)注意事项。
1. 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gdrsp.gov.cn)或医院网站(http://www.nfyy.com),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3.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4.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
5.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在国有单位工作的正式员工报名,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7.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
(四)报名资格审查。
至2016年6月23日(报名时间截止后10个工作日),资格条件审查结果将以短信通知或现场告知的形式通知应聘人员。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将现场发放准考证(准考证发放时间另行通知),并贴上本人彩色证件照(报名时的同一张照片),连同个人身份证作为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的凭证。请注意查收短信。
五、考试
(一)医疗人员岗位、口腔专业医疗人员岗位、中医专业医疗人员岗位、专任教师岗位、普通药剂师岗位、临床药师岗位、医技人员岗位、统计人员岗位、紧缺人员岗位(除高级会计人员岗位)、护理人员1岗位、护理人员2岗位及护理人员3岗位考试采取“笔试+技能测试+面试”方式进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
1、笔试。
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并列。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合格方可参与技能测试。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和医院网站(http://www.nfyy.com)公布。
2、技能测试。
技能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合格方可参与技能测试,技能测试合格分数线为75分。技能测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技能测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并列。
3、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和技能测试分别占2/3和1/3的比例合计成绩,并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2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果入围人数达不到1:2的,按照实际入围人数进入面试。
笔试和技能测试均合格方可参与面试,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面试人员名单于技能测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和医院网站(http://www.nfyy.com)公布。面试时间、地点、资格复审等事项另行通知。请注意查收短信,并保持通讯畅通。
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总成绩=笔试×40%+技能测试×20%+面试×40%
(二)工程人员岗位、会计人员岗位、高级会计人员岗位(紧缺岗位)、广东省肾脏病研究所辅助岗位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
1、笔试
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并列。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合格方可参与面试。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和医院网站(http://www.nfyy.com)公布。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2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果入围人数达不到1:2的,按照实际入围人数进入面试。
笔试合格方可参与面试,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和医院网站(http://www.nfyy.com)公布。面试时间、地点、资格复审等事项另行通知。请注意查收短信,并保持通讯畅通。
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总成绩=笔试×40%+面试×60%。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严格执行。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八、公示和聘用
报考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和医院网站(http://www.nfyy.com)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九、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关于工作经历等时间界限计算至2015年12月31日。
(二)接收报名信息计算到报名截止日的17:00为止。
(三)关于递补调剂的说明。
因面试人选出现空缺、体检不合格的、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医院视情况决定是否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十、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62787309
监督投诉电话:020-61641062、61641061
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