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面试前加考专业技能测试的职位外,其他职位的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招录人数1︰3比例确定。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本次省水利厅、省商务厅、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审计厅、省统计局等5家单位招录的专业技术类职位,在面试前组织专业技能测试。参加专业技能测试 的人员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招录人数1︰6比例在笔试成绩合格考生中确定。专业技能测试的内容、方式、时间、地点以及具体的组织工作由招录机关负责,相关事 宜将在招录机关网站上公布。
有专业技能测试的职位,根据笔试成绩×6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0%计算,由高到低顺序按招录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对象须按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招录机关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核和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招录机关可依次递补面试对象。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
报考监狱、戒毒管理机关人民警察和法检两院司法警察职位的考生,通过资格审核后,还须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机关组织实施, 具体测评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鉴于往年体能测评都有一定淘汰率,为能有效递补和按时完成体能测评,资格审核和体能测评可在考生自愿基础上按不低于招 录人数1︰4不高于1︰6进行组织。通过资格审核和体能测评、排名在面试名额以外的为面试递补人员。体能测评不组织补测,不合格者不能参加面试。
面试工作严格按中央《公务员录用面试组织管理办法(试行)》、《广东省公务员录用面试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全省统一命题,统一时间进行。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其中:面试前加考专业技能测试职位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0%+面 试成绩×20%)。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若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笔试成绩、考试总成绩的合格分数线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划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