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州市天河区城管执法分局招聘城管执法辅助人员公告(220人)已公布,报名时间:2015年12月9日(星期三)10:00-22:00。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者在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法规、行政管理、城市管理、公文写作。考生可参考公务员教材中心的2016年广东公务员考试通用教材作为复习资料。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5年广州市天河区城管执法分局招聘城管执法辅助人员公告公布如下。
2015年广州市天河区城管执法分局招聘城管执法辅助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建立城市管理长效机制,解决城管执法队伍管理体制改革后机动力量不足的突出矛盾,更好地完成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任务,经报天河区人民政府同意,我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管执法辅助人员220名,其中招聘转复退军人(不含参战涉核人员)、从事城管执法辅助工作3年(含)以上且年度考核优秀或先进、低收低保人员45名。现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名额
根据当前城市管理工作任务要求和城管执法队伍现状,公开招聘城管执法辅助人员220名,其中招聘转复退军人(不含参战涉核人员)、从事城管执法辅助工作3年(含)以上且年度考核优秀或先进、低收低保人员45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
2、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愿意履行工作职责与义务;
3、具有拟聘用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符合拟聘用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岗位类别和资格条件
1、招聘执法辅助类编外人员45名:
(1)仅限于转复退军人(不含参战涉核人员)、从事城管执法辅助工作3年(含)以上且年度考核优秀或先进、低收低保人员三类人员;
(2)高中(含)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0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3)愿意节假日工作、倒班工作。
2、招聘执法辅助类编外人员175名:
(1)大专(含)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3)愿意节假日工作、倒班工作。
具体见附件1。
三、招聘工作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天河城管网站(http://gzthcg.thnet.gov.cn/)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公告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类别、人数、资格条件、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报名时须提供的证件及资料等。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12月9日(星期三)10:00—22:00。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应聘者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登陆天河城管网站(http://gzthcg.thnet.gov.cn/)“公示公告”栏下载报名表、基本信息登记表(见附件2,3)进行报名,填写后发邮件至cgjzf2015@163.com。
3、报考要求:应聘者限报一个招聘岗位。每个岗位的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要求不低于2:1。
4、初审:经天河区城管执法分局初审合格,可参加笔试的人员名单于12月11日(星期五)12:00前在天河城管网站(http://gzthcg.thnet.gov.cn/)公布。如有异议,请于12月11日(星期五)17:00前致电天河区城管执法分局咨询,逾期视为无异议。
5、注意事项:请应聘者报名前认真查看岗位类别和资格条件,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责任自负。应聘者需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及参加考试。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初定2015年12月13日(星期日),具体时间、地点及考场安排以12月11日的公告为准。
2、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者在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法规、行政管理、城市管理、公文写作等方面的文化及水平。不指定参考书目和资料。
3、笔试方式: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满分100分,时间120分钟,按30%计入总成绩。笔试成绩在天河城管网站(http://gzthcg.thnet.gov.cn/)上公布。
(四)资格审查
1、根据应聘者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同一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选,并在天河城管网站(http://gzthcg.thnet.gov.cn/)上公布。如达不到规定比例,则按照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数。资格审查时间初定为12月18-20日09:00-12:00,14:00-17:00,地点待定。
2、资格审查时须提供的相关证件及资料(见附件4):
(1)报名表,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本,结(离)婚证,计划生育证明(近三个月内户籍所在地街、镇(乡)计划生育主管部门开具),学历证书及认证材料,学位证书及鉴定材料(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驻外使馆证明材料)。
(2)转复退军人须提供《转业证》或《退伍军人证》。
(3)从事城管执法辅助工作3年(含)以上且年度考核优秀或先进人员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或劳动合同、现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评先评优证明材料。
(4)低收低保人员须提供《低收入困难家庭证》、《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5)近期大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
以上所有证件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3、凡资格审查合格的,均进入面试;凡与招聘条件不符的,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明材料的,均不得进入面试,由此出现的面试人选空缺,根据应聘者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待定。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城市管理工作的适应性、分析判断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等。
3、面试方式:应聘者回答1个问题,限时3分钟。面试满分100分,按70%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在天河城管网站(http://gzthcg.thnet.gov.cn/)上公布。
(六)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的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与招聘人数等额的体检对象名单并在天河城管网站(http://gzthcg.thnet.gov.cn/)上公布。总成绩相同的,根据面试成绩高低确定总成绩先后顺序。
1、体检在天河区城管执法分局指定医院和体检时间内进行。
2、体检标准参照有关招聘入职体检标准的规定执行。
3、体检费用自理。
4、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因个人原因放弃体检资格等情况,可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选,名单在天河城管网站(http://gzthcg.thnet.gov.cn/)上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拟聘人员被投诉事项经查实不可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投诉事项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培训和聘用
公示期间无异议的,由天河区城管执法分局组织新聘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考试合格的,发放培训合格证书,由各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应聘者签订聘用合同。培训考试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如新聘人员离职后出现空缺的,可自本次拟聘公示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从相同岗位应聘者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办理聘用手续。
四、福利待遇
参照天河区财政拨付人员经费的执法辅助类编外人员工资待遇标准(穗天人社【2011】97号文)执行。
公开招聘工作咨询电话:87512050,38490685
公开招聘工作投诉电话:87512035,38469970
天河区城管执法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