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东化州市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

2015-12-01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5年广东化州市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年12月9日至12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在化州市公安消防大队办公室(地址:化州市旧茂化路樟九路段教练场南侧化州市公安消防大队三楼)进行现场报名。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5年广东化州市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公布如下。
  化州市2015年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
  根据化州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十四届61次〔2015〕15号)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8名政府专职消防员,其中消防战斗员28名,消防文员10名。现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消防战斗员岗位:主要从事灭火救灾、抢险救援工作岗位,履行现役消防部队战士工作职能,担负灭火和抢险救灾等执勤任务,实行24小时在岗军事化管理。
  办公室文员岗位:主要从事文书工作,以及档案资料整理及其他的内勤工作。
  二、招聘名额
  具体见《化州市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岗位表》(附件1)
  三、报名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消防事业,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年龄在20至30周岁(1984年12月9日至1995年12月9日期间出生),有B牌驾驶证以上的应聘者可放宽至20至35周岁(1979年12月9日至1995年12月9日期间出生);
  (三)应聘消防战斗员的限男性,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复员退伍军人放宽至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高不低于1.65米,具有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且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裸眼视力不低于4.8;
  (四)应聘消防文员的性别、身高不限,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学历。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2015年12月9日至12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在化州市公安消防大队办公室(地址:化州市旧茂化路樟九路段教练场南侧化州市公安消防大队三楼)进行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逾期不再接受报名。请应聘者在报名前打印并填写好《化州市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可在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或到化州市公安消防大队办公室索取)。报名时,携带《化州市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复员军人、退伍军人及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审批表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交4张近期正面免冠蓝底1寸彩照。应聘者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认真如实填写和仔细检查所填报的资料,如因资料不全或有误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均由应聘者承担。属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复印资料及照片一概不予退还。
  以上提供的打印或复印件资料均为A4纸规格。
  (二)体检及体能测试
  1、应聘者参加统一的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
  2、体检合格的,参加由化州市公安消防大队统一组织的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满分为100分,分数精确到小数点后面两位数。体能测试不达标的应聘者不能进入笔试环节。体能测试参照录用人民警察体能素质测评标准和省消防总队有关专职消防员入职体能测试标准进行评分(主要内容有:男性3000米跑、引体向上,女性100米跑、仰卧起坐)。
  体检、体能测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笔试
  笔试主要内容为消防基础理论常识、部队条令条例和时事政治等。满分为100分,分数精确到小数点后面两位数。
  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确定人选
  各岗位按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40%+笔试成绩×60%,分数精确到小数点后面三位数)由高至低依次等额确定人选。当最后一名入围人选总成绩相同时,取得B牌以上驾驶证的优先;同时取得B牌驾驶证的,复员退伍军人优先。
  (五)考察
  市公安消防大队会同市人社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应聘入围人选的思想行为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进行考察。
  考察不合格或含放弃考察的,其缺额根据所缺职位应聘者成绩的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如末位成绩相同,参照确定入围人选方法确定递补人选。因递补人员联系电话错误或不畅通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六)公示
  考察合格的应聘入围人选在化州市人社局网站、化州市公安消防大队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七)办理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化机编[2011]48号规定办理手续,应聘者与有人事代理资质的中介服务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市公安消防大队与该中介服务机构签订劳务派遣协议。
  五、工资福利待遇
  政府专职消防员工资由市公安消防大队核发,按工作岗位划分确定每月为2300-2600元(含社会保险费),并根据从事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年限,按每年100元逐年增长月工资;享受消防部队战士同等住宿条件和伙食标准;每月享受8天带薪假期,每年享受15天带薪假期。
  六、其他
  (一)政府专职消防员由市公安消防大队负责日常管理、培训、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原则上安排在市区消防中队执勤,若有工作需要会安排到各镇(区、街道)专职消防队带班执勤跟训,每年接受在岗教育和培训时间不少于70学时。
  (二)应聘上岗的政府专职消防员,由市公安消防大队负责组织培训,考核合格者方能正式上岗。
  (三)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政府专职消防员资格。考核不合格的或个人原因自愿退出政府专职消防员的,按有关规定解除合同。
  (四)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签订续聘合同;没有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而存在事实劳动工作关系的,视为延续劳动合同。
  (五)符合退休条件的,按国家有关政策办理退休手续。
  联系人:郑小姐
  电话:0668-7350782
  化州市公安消防大队
  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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