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清远市清新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38名)

2015-11-17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5年清远市清新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38名)已公布,报名时间:2015年11月30日至12月2日,地点:清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清新区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玄真路10号201)。笔试时间:2015年12月12日上午9:00—11:30(星期六)。考生可参考公务员教材中心的2016年广东公务员考试通用教材作为复习资料。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5年清远市清新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38名)公布如下。
  2015年清远市清新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38名)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规定,结合实际,清远市清新区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身心健康。
  (二)具有国家承认大专以上学历、具有拟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各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详见《清远市清新区2015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自动离职或被辞退未满5周年的人员;
  3.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5年11月30日至12月2日,每天上午8:45—11:50;下午14:45—17:15。
  (二)报名要求: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需填写《清远市清新区2015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提交本人近期小一寸彩照3张(同版)及如下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持本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其中的在职人员还需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在职人员指国有事企业单位的正式员工)。
  以上各项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和A4纸的复印件各1份,审核后留下复印件退回原件。
  应聘人员原则上按《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5版)》(附件3)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应聘要求工作经验的岗位,须提交相关岗位工作经历有效证明,毕业前的实习不算作工作经验。
  (三)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
  清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清新区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玄真路10号201)。
  电话:0763—5810078。
  三、考试
  本次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即:向社会公布招聘职位及所需资格条件,由应聘者自愿报考,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择优录用。
  (一)笔试
  1.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命题及评卷委托有关机构承办。
  2.时间:2015年12月12日上午9:00—11:30(星期六)。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将在清新区人社局网(http://qxrs.gdqx.gov.cn/)上公布,并在清新区人社局张榜。
  3.地点:清新区何黄玉湘中学(清新区太和镇清和大道67号)。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
  每一职位面试对象由应聘对象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数按1:3的比例计算,不足1:3比例的则按实际人数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按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报到或中途撤离考场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处理。
  (三)综合成绩计算
  笔试和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各占综合成绩的50%。
  笔试、面试成绩合格线均为60分。
  若同一岗位应聘者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四、体检和考核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在清新区人社局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处理。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当天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最终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须于接到电话通知后按清新区人社局安排(3个工作日内)进行,逾期视作放弃。
  考核工作按有关规定进行。
  如出现应聘者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情况,将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五、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清新区人社局网上进行公示,并在清新区人社局张榜,公示时间7天。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按有关程序办理手续。
  七、其他
  (一)为方便清远市外应聘者参加本次招聘考试,清远市范围外的应聘者可以通过邮政EMS快递方式(不接受其他快递方式)报名,按要求将有关报考资料原件和复印件(证件原件除外)交寄,报名材料必须在2015年12月1日前寄达清新区人社局(请应聘者预计路途所需时间提前交寄)。2015年12月4日前在清新区人社局网站发布邮寄报名人员初审通过情况,请应聘者及时在网上查阅或与清新区人社局联系,以便及时了解情况参加考试。报名成功的应聘者须在2015年12月11日17:00前到清新区人社局领取准考证,逾期视同放弃考试资格。
  在资料交寄过程中因邮寄延误等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
  通过邮寄报名且笔试合格进入面试人员须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将在公布笔试成绩后的5个工作日内、面试前进行,具体时间另行网上通知(预计12月23日—25日)。复审内容为检验报名材料原件,请应聘者提前做好准备,依时参加资格复审,逾期视同放弃面试资格。
  若出现有应聘者未能通过复审的情形,将按该职位应聘者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请未能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密切留意电话通知资格复审递补情况、以便及时提交所需材料。
  通过资格复审者确定为进入面试对象。
  (二)招聘工作的各环节情况如笔试成绩、面试人选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体检安排等将在清新区人社网上公布,清新区人社局不再另行通知(需要依次递补人选时才会用电话通知)。应聘者可在网上查阅或与清新区人社局联系,以便及时了解招聘工作的进展情况。应聘者在报名表所填写联系地址和电话必须真实,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公示后,应聘者如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办理好相关手续的,视同放弃聘用资格。
  (三)应聘者参加笔试、面试、体检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入场。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或体检。
  (四)本次招聘主管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五)符合招聘条件并且2013年后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参加本次招聘,经申请获准后,可按粤人发〔2007〕141号文的规定在笔试成绩的基础上加10分。申请人要到清新区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服务证书、身份证、准考证的原件和复印件),申请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2日,逾期不予受理。
  (六)已列入清新区安置计划的随军家属,符合相关职位要求的,报名参加本次招聘,优惠办法参照《清远市随军家属就业安置暂行办法》(清府〔2010〕59号)执行。即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为综合成绩,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申请人要到清新区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提交《干部家属随队审批报告表》、《随军家属个人简历》、随军家属清新区户口的户口簿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申请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2日,逾期不予受理。
  (七)聘用后,需在聘用单位工作满5年(《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规定乙方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情形除外)。
  清远市清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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