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梅州市)资格审核及面试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做好我省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体检、考察和审批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15〕56号)和《关于划定我省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分数线的通知》(粤人社发〔2015〕53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我市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审核、体能测评及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合格分数线
按照粤人社发〔2015〕53号文规定,我市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合格分数线为90分,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51分;报考公安法医、监管场所医学类和监狱、戒毒所狱医、护理职位的笔试合格分数线为85分,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49.5分。
二、资格审核
(一)资格审核对象(含人民警察职位预备递补人员)
从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和规定的名额确定资格审核对象。资格审核对象名单见附件1。
(二)资格审核时间
4月24日(上午09:30-11:30;下午14:30-17:30)
4月25日(上午08:30-11:30)
(三)资格审核地点
梅州市江南新中路9号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详见附件2)。
(四)资格审核材料。考生应提供原报名网站打印的报名表、笔试准考证。2015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其他人员须提供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报考职位对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资格、外语水平等有要求的,须提供相应的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学历认证材料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参加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还需携带资料详见《报考指南》第16条。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后留复印件退回原件。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有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五)递补资格审核
1、递补资格审核对象
如出现资格审核不合格或放弃面试资格的,需递补面试考生,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在笔试合格的考生中递补。笔试成绩与本职位(组)最后1名审核对象接近的考生,请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出现递补时及时联系。如联系不上的,视为放弃递补资格。
2、递补资格审核时间
4月27日上午(08:30-11:30)
(六) 资格审核要求。资格审核对象应在指定时间带齐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核。不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核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按时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的,取消面试资格。对提供虚假材料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和录用资格,并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实行)》进行处理。
通过资格审核、具备参加面试资格的考生须作出不主动放弃面试、体检、考察、录用资格的承诺,同时也须作出若被录用,保证按时报到,按要求履行满最低服务年限职责的承诺,违背承诺的要记录在案,且3年内不得报考我省公务员。不签名者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体能测评
报考公安机关(含森林公安)、监狱、戒毒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须进行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体能测评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测评项目为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纵跳摸高。其中:10米×4往返跑和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两个项目的测评次数均为1次,考生在测评10米×4往返跑前可以练习,熟悉规则;纵跳摸高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测评结果得出后均不进行复测或补测。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
鉴于往年体能测评都有一定淘汰率,为能有效递补和按时完成体能测评,经研究决定,资格审核和体能测评在考生自愿的基础上按招录人数1︰4进行组织(公安系统“公安专业职位”按1︰6进行组织)。资格审核和体能测评预备递补人员仅在拟入围面试人员资格审核不通过或体能测评不合格的情况下,预备递补人员才可按笔试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入围面试。
体能测评时间:4月30日上午7:30开始
体能测评地点:梅州市体育局体育训练中心
体能测评地址:梅州市江南新中路107号(剑英体育馆侧),详见附件3。
体能测评需携带证件:笔试准考证、体能测评通知书、身份证。证件不齐或未带证件者,视为放弃体能测评资格。
四、面试
根据省的统一部署,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实行考生异地面试。
面试时间:2015年5月15日-19日
面试地点:揭阳市。具体面试地点及职位面试安排另行公告,请考生密切留意近期本网站通知、公告。经资格审核(体能测评)合格的考生,凭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附件:
中共梅州市委组织部
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