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佛山市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审核公告

2015-04-22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佛山市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审核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省公务员局《关于做好我省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体检、考察和审批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15〕56号)和《关于划定我省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分数线的通知》(粤人社发〔2015〕53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合格分数线
  佛山市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和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划定如下:
  (一)报考佛山市职位的笔试合格分数线为100分,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54分。
  (二)报考公安机关法医、监管场所医学类和监狱、戒毒所狱医、护理职位的笔试合格分数线为85分,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49.5分。
  二、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工作由市委组织部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集中组织实施,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携带相关证件及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核。考生未能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接受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经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
  (一)资格审核范围
  1.拟入围面试考生。参加佛山市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并按招考职位比例、笔试成绩合格排名拟入围面试的考生。
  2.人民警察职位预备递补考生。报考我市公安机关、监狱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遵循考生自愿原则按照招录人数1:5比例(公安系统公安专业职位按1:7比例)扩大资格审核和体能测评人数范围。该类考生仅在拟入围面试人员因资格审核不通过或体能测评不合格的情况下才可按笔试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入围面试。
  3.其他预备递补考生。资格审核不合格或考生放弃资格审核的,从报考该职位笔试成绩合格者中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鉴于资格审核不合格或考生放弃面试资格情况的不确定性,各职位超过规定比例以外且笔试成绩合格排名靠前的考生可采取自愿的原则,在所报考职位出现考生资格审核不合格或考生放弃面试资格情况时参加递补考生的资格审核。职位资格审核出现空缺需进行递补的详细情况我市将于资格审核结束后当天晚上在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网站进行公布,请广大考生密切留意。
  (二)资格审核时间及地点
  1.资格审核时间:2015年4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4:00。(拟入围面试的考生和人民警察职位预备递补考生参加)
  2.递补考生资格审核时间:2015年4月28日,下午3:00—3:30集中报到(未按规定时间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3:30—4:30递补资格审核(其他预备递补考生参加)。
  3.资格审核地点:佛山市委党校禅城工作站,佛山市禅城区同华路11号(具体线路及乘车方式详见附件2)。
  (三)报考资格审核相关材料
  1.应届毕业生:提供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本人学生证、居民身份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
  2.社会人员:提供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报考职位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需提供与单位签定的劳动合同或缴交社会保险等相关证明材料;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
  3.港澳、国外留学归来人员: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其学历、学位证书为教育部中国留学生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港澳学习归来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生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有驻港澳联络办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
  4.服务基层项目人员:①大学生村官提供聘任合同和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②“三支一扶”计划,提供我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③“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提供由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④“广东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提供团省委出具的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志愿服务证。(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
  5.其他材料:报考要求具有专业技术资格、执(职)业资格、外语水平、通过司法考试等职位的考生,还应当提供相应的证书或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
  请考生在资格审核时要按报考职位的要求带齐所有证件。证件材料不齐或网上报名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不予审核。经资格审核符合条件的,准予参加面试,不符合条件的,不能参加面试。凡提供的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在拟录用考察时发现不符合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的不予录用。
  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须自行下载打印考生承诺书(附件三),亲笔签名并在审核时上交,不签名者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因个人原因违背承诺的,3年内不得再报考广东省公务员。
  三、体能测评
  报考公安机关、监狱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须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联合颁布的《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再递补。体能测评于2015年4月29日进行(具体地点及注意事项见体能测评通知书)。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
  四、面试
  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公安机关、监狱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还须通过体能测评)参加面试。面试工作按照省公务员招录主管部门统一部署要求,报考佛山市职位的考生实行考生全员异地面试制度。
  (一)面试时间:2015年5月15日至19日。
  (二)面试地点:肇庆市。
  具体面试报到时间、地点及面试安排另行公告,请考生密切留意近期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fshrss.gov.cn/)网站公告。
  五、体检预告
  有关入围体检情况以及体检相关通知事项内容,请考生在全部面试工作结束后密切留意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fshrss.gov.cn/)网站公告。请报考佛山市职位并入围体检的考生务必按时回佛山市参加体检。
  附件:
  中共佛山市委组织部
  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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