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考、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规定予以处理。
3.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不能提供的,取消其报考资格。
4.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即2015年4月15日)前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审核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我国驻外使馆的有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