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东湛江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62名公告

2015-03-06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5年广东湛江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62名,报名时间:2015年3月19日-21日,共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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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和《湛江市直学校公开招聘教职员试行办法》(湛教[2010]73号),湛江市教育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工作人员62人。应聘人员应具备招考岗位所要求的条件才能报考。
  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等具体参见《2015年湛江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范围:面向社会招聘。
  (二)招聘对象: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归国留学人员不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限制;应聘人员必须在报名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三)资格条件:应聘人员除应符合附件1的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符合国家规定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6、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7、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
  (二)报名时间:2015年3月19日-21日,共3天(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三)报名地点:湛江市教育局三楼二号会议室(湛江市人民大道北76号)。
  (四)报名材料及要求
  应聘者在报名时应提交:
  1、填写好的《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2份,报名表请登录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gdzj.lss.gov.cn/)、湛江市教育局网站(http://www.zhjedu.cn/),自行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
  2、身份证、毕业证(境外学历须同时提交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及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职务、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公办单位在职人员报考须提交所在单位和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4、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大一寸彩色照片3张。
  每位应聘人员只可报考1个岗位。应聘人员要如实、准确填写个人报名材料。因错报、漏报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
  (五)现场报名程序:考生排队取号,向招聘单位递交相关材料,工作人员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为初审通过的报考者拍摄电子像,当场打印报名表供报考者校对签名确认后提交。
  (六)资格审查
  1、初审:招聘单位在现场报名时,对公告报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初审。
  2、复审: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对初审通过人员材料进行资格条件复查。
  3、准考证领取。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名单及领取准考证时间将在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湛江市基础教育信息网和各招聘学校网站公布。领取准考证时间2015年3月26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领取地点:湛江市教育局三楼二号会议室(湛江市人民大道北76号,联系电话:3336260)。应聘人员按规定时间、地点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因其他原因本人不能到场领取而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本人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领取。准考证作为笔试、面试、体检环节的凭证。
  四、招聘考试
  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实操(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成绩=笔试成绩60%+实操(面试)成绩40%。成绩以100分制计算,合格成绩为60分。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及内容:报考中学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含教辅实验员)、化学(含教辅实验员)、生物、政治、地理、历史等教师岗位笔试科目为《教师综合能力测试》,考试范围有教育综合知识、岗位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报考中职学校、小学教师岗位和非专任教师岗位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测试》,考试范围有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文化基础知识三部分。具体参见《2014年湛江市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科目考试大纲》(附件3)。
  2、笔试时间:2015年3月29日上午9时至11时。
  3、笔试地点:岭南师范学院附属中学考场(湛江市赤坎寸金路27号,岭南师范学院内)。
  4、笔试成绩按60%计入总成绩。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以上,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笔试合格人数确定。
  5、笔试成绩和面试人员名单于2015年4月1日后在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湛江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6、笔试具体时间及考场安排以准考证为准。应聘者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参加笔试。笔试开考30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入场。
  7、符合“三支一扶”笔试加分条件的,从我省相关规定。考生须在报名时提供我省相关部门颁发的“三支一扶”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实操(面试)
  1、应聘中学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含教辅实验员)、化学(含教辅实验员)、生物、政治、地理、历史教师,小学语文,中职教师等教师岗位:主要是进行讲课,备课时间20分钟,讲课时间20分钟。考核应聘者的教学能力,满分为100分。
  应聘体育、音乐、美术、舞蹈等教师岗位的面试以讲课和实操为主,满分为100分。其中讲课占70分,备课时间15分钟,讲课时间15分钟,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教学能力;实操占30分,时间5分钟,主要考核应聘者的专业基本功,实操形式为专业技能考核和展示。
  应聘其他教辅人员岗位:采取岗位技能考评和答辩为主,主要考核应聘者的综合能力,满分为100分,时间20分钟。
  2、实操(面试)时间:2015年4月12日9时至18时。
  3、实操(面试)地点:岭南师范学院附属中学考场(湛江市赤坎寸金路27号,岭南师范学院内)。
  4、实操(面试)人选,从笔试成绩合格分数考生中依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3比例(不足1:3比例时,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
  5、实操(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实操(面试)成绩按40%计入总成绩。实操(面试)完毕后当场向考生宣布实操(面试)成绩。
  6、考生必须在面试当天上午8:20分前到场签到,不按规定时间进场的取消实操(面试)资格。
  7、考生实操(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60分)则被淘汰不予录取。
  (三)成绩公布
  考生的考试成绩(含笔试、实操(面试))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于2015年4月15日后在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湛江市教育局网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和考察由湛江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2、根据招聘岗位拟聘人数和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选。
  3、体检在指定的湛江市综合性公立医院进行,体检工作执行《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文件规定。不合格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检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均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参加体检的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一张,按时参加体检,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5、考生体检合格方可列为考察人选。由市教育局在体检结束后,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组织考核考察,并形成书面考核考察报告。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计划生育、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
  六、公示及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人员,在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湛江市教育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职称、资格、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向湛江市教育局监察室提出(电话:0759-3214285)。恕不接受匿名投诉。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拟聘人员公示结束且无异议的,不再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2、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4、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拟聘人员从接到通知起二个月内办好相关手续,超过期限的按弃权处理。
  同一招聘岗位如存在高低不同岗位级别,按考试成绩高低对应岗位级别高低顺序依次聘用,即成绩高的优先聘用高的岗位级别。具体请在报名时咨询招聘单位。
  经批准的聘用人员须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列入全民所有制事业编制,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工资福利等待遇。
  七、其他事项
  (一)年龄、工作年限以周年计算,截止日期为2015年3月1日。岗位要求取得相关证书,必须在报名日期之前获得职位规定的证书(只是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视为不符合要求),且所取得的证书类别必须与职位要求相一致。
  (二)应聘人员应确保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有效,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于公开招考的全过程。有作弊或造假行为的,一经发现将取消应聘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损失均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三)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按要求提供报名所需资料的,视为不符合报名条件,取消考试资格。
  (四)在读研究生及以上人员如确定为拟聘人员,必须服从拟聘单位工作及相关安排,否则不予聘用。
  (五)对在招考过程中违反《湛江市直学校公开招聘教职员试行办法》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对出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考试作弊等行为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六)招考公告及相关信息发布可登录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湛江市教育局或各招聘学校网站查询。未尽事项,请在报名时咨询。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湛江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八)湛江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咨询电话:0759--3336260,3330997,投诉电话:3214285。
  湛江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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