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国考公务员面试公告(西安海关)

2024-02-01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24年国考公务员面试公告(西安海关)公布,公职资讯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24年国考公务员面试公告(西安海关)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现就2024年度西安海关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名单(查询原文链接)
 
  注:以上无递补和调剂人员,同一职位考生按准考证号排列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24年2月6日24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要求如下:
 
  (一)发送电子邮件至xahgrjc@163.com。
 
  (二)电子邮件标题统一写成“XXX确认参加西安海关XX职位面试”,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
 
  (三)如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在电子邮件中注明。
 
  (四)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放弃面试的处理
 
  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详见附件2),经本人签名,于2024年2月6日24时前发送扫描件至xahgrjc@163.com。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西安海关将视情节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并记入诚信档案。
 
  四、寄送材料
 
  请考生于2024年2月6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将以下材料复印件邮寄到西安海关人事教育处(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19号,邮政编码:710075)接受资格复审(一般不接待本人或快递公司送达):
 
  1. 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复印件。
 
  2. 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3. 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 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等材料。
 
  5. 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详见附件3)复印件。
 
  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按上述要求提供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详见附件3)复印件,并提供本人毕业后至今的社保缴纳记录复印件。
 
  6. 其他材料:二寸近期免冠正面蓝底证件照3张,并在每张照片背面注明姓名。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面试前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备齐以上材料原件。考生接受资格复审所提供的复印件不再退还。
 
  五、现场资格复审
 
  请考生于2024年2月27日9:30至12:00携带上述资格复审材料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的地点为: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19号西安海关人事教育处。
 
  六、面试安排
 
  面试将采取现场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形式为结构化小组面试。
 
  (一)面试时间
 
  面试于2024年2月28日进行。面试于当日上午9:00开始,参加当天面试的考生务必全部于上午8:00前报到完毕。截至当天上午8:30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二)面试报到地点
 
  西安海关含光路办公区。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含光北路10号。可乘西安地铁3号线在吉祥村站下车,由A1出口出站后沿含光路向北步行900米至二环南路含光路环岛西北角即到;也可乘坐24路、32路、46路等公交车到何家村站下车即到。
 
  七、体检和考察
 
  (一)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二)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方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进入体检和考察。
 
  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人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人选。
 
  (三)体检
 
  体检于2024年2月29日进行,请进入体检的考生于当天上午8点在西安海关含光路办公区集合,届时统一前往。请考生合理安排好行程,注意安全,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四)考察
 
  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
 
  八、注意事项
 
  (一)请广大考生务必保持手机、座机、电子邮箱联系畅通,以便及时通知有关信息。如报名时提供的通讯方式有误或有变化,请及时将变动情况告知西安海关,未及时告知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本次面试不出版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三)面试前,请考生密切关注海关总署和西安海关官方网站,以免遗漏相关信息。
 
  (四)请广大考生仔细阅读本公告事项,认真做好准备。
 
  (五)联系方式:029-83196094(张老师)
 
  029-83196335(董老师)
 
  029-83196335(传真)
 
  xahgrjc@163.com(电子邮箱)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1. 面试确认内容(样式)
 
  2. 放弃面试资格声明(样式)
 
  3.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适用于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西安海关
 
  2024年1月31日
 
  文章来源: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427/302434/302435/5665305/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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