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国考湖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面试公告

2024-01-24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24国考湖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面试公告已公布,公职资讯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24国考湖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面试公告
 
  根据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湖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定于2024年1月27日至1月30日,统一组织开展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体能测评、心理素质测评、面试、体检等环节相关工作。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名单
 
  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日期详见附件。
 
  二、各环节报到地点
 
  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长港路6号湖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三、资格复审
 
  面试资格审查将采取“线上审核+现场确认”审查方式进行。
 
  1.线上审核。请考生在国家移民管理机构招录平台(网址:https://rczk.nia.gov.cn)或“移民管理警察招考小助手”微信小程序,登录“招考快线专区”,使用“资格复审材料上传”功能,于2024年1月25日17时前提交以下材料接受线上资格复审,提交后请注意查看审核结果。
 
  (一)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者工作证扫描件,提交复印件。
 
  (二)1寸彩色证件照,提交原件2张。
 
  (三)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提交复印件。
 
  (四)考试报名登记表(双面打印,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须与系统填报信息保持一致,不得更改、不得手写,确有需要更改的,应说明原因)。
 
  (五)高等教育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提交复印件。
 
  (六)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材料,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上传扫描件、提交原件);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保材料(上传扫描件、提交复印件)。
 
  (七)应届毕业生需提供由所在院校教务处、毕业生分配工作办公室(或就业指导部门)盖章、毕业生分配工作办公室负责人签字的报名推荐表(须双面打印,贴好照片,注明培养方式),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和所在院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可按期毕业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情况说明,以及教务处盖章的成绩单。相关材料需上传扫描件,并现场提交原件。
 
  以上材料须清晰扫描,不具备扫描条件的也可拍照,每份文件按“移民管理警察招考小助手”微信小程序内不同栏目分类提交。
 
  2.现场资格复审。请考生携带上述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于1月27日上午7:30前到报到地点接受现场复审,请注意:提交资料不予退还,请做好备份。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经审查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材料不全或者有关材料中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对于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通报所在工作单位或学校,并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依法依规依纪严肃处理。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考生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录机关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四、体能测评
 
  (一)体能测评时间定于1月27日现场资格复审后进行,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和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原件参加,由工作人员引带至体能测评地点。请考生合理安排时间,并自备适于运动的衣物。
 
  (二)体能测评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项目为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长跑(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其中根据有关政策,报考边检站警务技术一级主管及以下(300130001007)职位的考生免测1000米/800米跑项目。
 
  体能测评有一项不合格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再参加后续所有环节。
 
  五、人民警察职业心理素质测评
 
  人民警察职业心理素质测评定于1月27日体能测评结束后进行。测评结果不计入总分,作为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的重要参考。
 
  六、面试安排
 
  面试采取现场面试方式,使用结构化面试题本。
 
  (一)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为2024年1月28日。
 
  参加面试的考生须于当日上午8:00前到湖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正门传达室报到,接受安检后,由工作人员引带至候考室。截至面试当日上午8时30分仍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有关事宜
 
  1.参加面试须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
 
  2.面试当天考生须关闭所有通讯设备,并交工作人员统一管理,面试完毕后取回。
 
  3.面试时,不得着制式服装,不得佩戴明显可见的首饰、徽章等;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姓名、身份、学校等个人信息。
 
  七、体检和考察安排
 
  (一)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
 
  综合成绩=笔试合成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40%,申论占30%,公安类专业科目考试占30%)×50%+面试成绩×50%。
 
  (二)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1:1.5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方可进入体检。通过体检的考生按照每个职位录用计划数1:1的比例进入等额考察,遇有考生自动放弃或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情形造成考察对象空缺时,按照各职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视情顺延递补考察对象。
 
  (三)体检
 
  体检暂定于1月30日进行,地点定于武汉市,具体安排将在面试结束后通知进入体检的考生,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饮酒,避免剧烈运动,并在受检前不要进食、饮水,保持空腹,并准备2张1寸近期免冠照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对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八、注意事项
 
  (一)根据《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位工作,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根据《公务员录用规定》第二十条,公务员考试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如进入面试考生有上述情况,应自愿放弃面试。如在体检、考察、公示等后续阶段发现考生有上述情况的,取消录用资格。
 
  (二)请考生尽早熟悉乘车路线,按时到资格复审、体能测评、面试和体检地点报到。
 
  (三)面试当天按规定实行封闭管理,考生所携带的与面试无关的个人物品(包、通讯工具、矿泉水、文件资料、化妆品等)均不得带入面试室和候考室,请考生在抵达面试地点前自行存放好个人物品。进场前,将有工作人员使用专业仪器进行安检。如在候考期间使用手机等通讯设备,或违反面试考场规则的,取消面试资格。
 
  (四)关于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等各项工作的信息均以考录专题网站、国家移民管理局官网、“湖北边检”微信公众号、“移民管理警察招考小助手”微信小程序和我总站工作人员的通知为准,在此提醒各位考生谨防冒充我总站工作人员诈骗的情况,避免受骗上当。
 
  欢迎广大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对我总站的工作进行监督。
 
  咨询电话:027-65772027,邮箱:41430693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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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文章来源:https://www.nia.gov.cn/n741440/n741542/c1627349/conten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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