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长江水利委员会人才资源开发中心招聘公告(校园招聘)公告

2022-10-20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23年长江水利委员会人才资源开发中心招聘公告(校园招聘)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22年10月13日至10月27日。公职资讯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长江水利委员会人才资源开发中心2023年度公开招聘公告(校园招聘)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经长江水利委员会批准,我单位拟面向2023年度高校应届毕业生开展校园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长江水利委员会人才资源开发中心(简称人才中心)是长江水利委员会直属二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为长江水利委员会及水利行业提供人才开发培训服务,主要开展人事代理及测评、技能等级认定、人才培训、人才开发及人才队伍建设的调查研究和咨询服务工作等。
 
  二、招聘的岗位及人数
 
  人才信息部信息管理岗1名,专业技术岗,主要从事信息化建设、网络教学开发、技术支持等工作。
 
  三、招聘人员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工资及福利待遇按照国家事业单位现行政策和长江委所属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四、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2023年度高校应届毕业生。
 
  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2023年度高校应届毕业生对待。
 
  参加大学生村官、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农技特岗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同等享受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相关政策。
 
  (六)岗位条件及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专业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代码0812),年龄不超过30周岁。
 
  2023年应届毕业生取得相关学历、学位的时间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如年龄等)截止时间均为发布本公告当日。
 
  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依据教育部1997年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和2018年更新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
 
  应届毕业生应以其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进行报考。
 
  (七)应届高校毕业生毕业时须取得国家统一颁发的毕业证和相应的学位证;留学回国人员除应按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外,还应提交认定本人留学人员身份和经历的证明材料。
 
  (八)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开除未满5年的人员,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2023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
 
  五、报名
 
  报考程序
 
  报名时间:2022年10月13日至10月27日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只能按最高学历报考。报考人员可登陆长江水利网(www.cjw.gov.cn)和长江水利人才网(www.cjrencai.com)查看招聘公告,登陆长江水利委员会公开招聘服务平台(61.183.191.235/passport/login)进行注册,按要求提交报考申请。报名时,应当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填写错误、遗漏信息或提供不真实信息的,责任自负。
 
  资格审查
 
  人才中心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长江水利网(www.cjw.gov.cn)和长江水利人才网(www.cjrencai.com)公布初审合格人员名单。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期间登陆长江水利委员会公开招聘服务平台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资格复审
 
  笔试开考前,人才中心将对初审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者可领取准考证,未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以及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照1张。
 
  1.应届毕业生: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或经学校签字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和学生个人学习成绩登记单(须加盖学校公章);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2.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3.回国留学人员:除需按以上人员分类提供相应材料外,还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
 
  上述原件与复印件请事先备齐,资料不全者视为资格审核不合格。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用人单位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开考比例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与计划聘用人数3:1的比例开考,如初审合格人员未达到开考比例,则取消本岗位本次招聘。
 
  六、考试
 
  根据岗位要求,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笔试
 
  时间:2022年11月(具体时间在初审合格人员公告中另行通知)
 
  地点:长江委人才中心
 
  笔试为闭卷考试,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对实际考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低于3:1比例的情况,按规定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成绩需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方能进入面试,若无考生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则取消本岗位本次招聘。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以面试人数与计划聘用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含成绩并列人员)。
 
  面试
 
  时间:2022年11月(具体时间在初审合格人员公告中另行通知)
 
  地点:长江委人才中心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总分为100分,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超过30分钟。
 
  综合成绩汇总
 
  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总分100分。
 
  七、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计划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
 
  八、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结果,按照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了解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主要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聘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经考察发现不具备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或因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考试结果依次递补并重新履行相关手续。
 
  未招到合适人选的岗位,将取消该岗位本次招聘。
 
  九、公示
 
  体检和考察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长江水利网(www.cjw.gov.cn)和长江水利人才网(www.cjrencai.com)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学历、毕业院校等,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十、聘用
 
  经公示合格人员,报长江委人事局审核批复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最迟应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并到单位报到,逾期者其聘用资格无效。
 
  十一、回避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十二、疫情防控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报考人员应当自觉服从疫情防控工作安排、有关要求,配合做好防疫工作。
 
  十三、其他事项
 
  报考人员应诚信应考,按要求参加考试考察,遵守公开招聘纪律规定。
 
  考生在应聘期间的交通费、食宿费由本人自理。
 
  十四、招聘工作解释和监督
 
  本公告由长江委人才中心负责解释,人才中心纪委对整个招聘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联系地址:武汉市江岸区惠济路48号长江委人才中心
 
  咨询电话:027-82820310
 
  监督组织:人才中心纪委,电话:027-82829565
 
  长江委人才中心
 
  2022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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