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河南郑州市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检通知

2020-11-14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20年河南郑州市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检通知已发布,河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转载如下:

  郑州市公安机关(司法机关)2020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检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河南省2020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规定,现将郑州市2020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检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人员

  根据《河南省2020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规定,报考郑州市公安机关(司法机关)体能测评合格的考生,参加体检(附件1)。

  二、体检集合时间

  2020年11月16日(星期一)上午7点整。

  三、体检集合地点

  郑东新区黄河南路与熊耳河路交叉口东北角。

  四、体检依据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用)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执行。

  五、注意事项

  (一)考生体检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准时到达集合地点。集合时还需提交已填写好的《公务员录用体检表》第1页(见附件,下载后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填写,确保字迹工整,并粘贴本人1寸免冠照片)一份。

  (二)考生要按规定时间及指定地点集合报到,并按现场分组接受资格审查,持个人手机进行扫码。逾期未到的,按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处理。

  (三)考生所携带的通讯工具须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私自携带手机、电子通讯手表、无线耳机等,取消体检资格)。体检结束时,经工作人员确认体检项目无漏检、误检后,考生领回本人通讯工具,自行离开医院。

  (四)体检过程中,考生必须严格遵守体检纪律,服从工作人员管理,按照工作人员指引和体检顺序进行体检。在体检过程中透露个人姓名等信息的,取消体检资格;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对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考生,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

  (五)体检费用自理(随身携带现金300元)。

  (六)体检前两天请注意休息,少吃或不吃高脂类食品,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七)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空腹、禁食、禁水8—12小时;体检现场需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

  (八)根据规定,怀孕(哺乳期)考生(未参加体能测评),待哺乳期结束后(以婴儿出生当天开始计算,6个月),再组织进行体能测评、体检。体能测评、体检均合格的,按程序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九)考生应提前认真阅读体检注意事项,并保持电话畅通。请提前查询交通路线,适当安排路途时间,注意交通安全并提前到达集合地点。

  咨询电话:0371—67886257、0371—69620063

  附件1: 1-1全市公安机关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2-2全市司法机关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附件2:《公务员录用体检表》第一页


  2020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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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1-1全市公安机关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2-2全市司法机关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文章来源:http://zzrs.zhengzhou.gov.cn/zlgg/4359014.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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