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国考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税务局面试公告

2020-01-21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20年国考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税务局面试公告公告已公布,国家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现就2020年度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20年2月1日18时前,登入面试确认系统或发送电子邮件确认参加面试,只需要选择其中一种面试确认方式即可(建议考生选择登入面试确认系统)。要求如下:
 
  (一)面试确认系统
 
  1.关注“福建税务”微信公众号:fj-tax。
 
  2.在微信公众号点击下方菜单“微服务”-“面试确认”,按照操作指引完成面试确认。
 
  3.确认参加面试的考生,网上报名时填报的手机号码或电子邮箱如有变动,可直接在系统内申请修改。与报考职位要求条件无关的其他非重要条件如有变动,请根据“报考信息更正”界面中所述步骤进行操作。
 
  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二)发送电子邮件
 
  1.发送电子邮件至fjswrsc@126.com。
 
  2.电子邮件标题统一为“XXX确认参加福建省税务局XX职位面试”,内容样式见附件2。如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在电子邮件中注明。
 
  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三、放弃面试的处理
 
  (一)面试确认系统
 
  放弃面试的考生根据面试确认系统的指引进行操作,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详见附件3),经本人签名,于2020年2月1日18时前通过面试确认系统上传。
 
  (二)发送电子邮件
 
  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详见附件3),经本人签名,于2020年2月1日18时前传真至0591-63118834或发送扫描件至fjswrsc@126.com。
 
  四、资格复审
 
  请考生于2020年2月7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将以下材料复印件邮寄到我单位接受资格复审(不接受本人或其他快递公司送达):
 
  (一)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复印件。
 
  (二)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三)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四)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以及报考职位要求的各类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等材料。
 
  (五)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材料,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材料的复印件。
 
  (六)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复印件和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复印件。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盖章的报名推荐表复印件。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有关材料复印件。待业人员参照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材料,报名推荐表由所在街道居委会(村委会)出具待业情况说明并盖章。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材料复印件。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复印件。
 
  “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复印件。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复印件。
 
  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提供国防部统一制作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或者《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士官退出现役证》)复印件,并由县级及以上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加盖公章。
 
  考生所寄材料不再退还。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收件单位:福建省税务局人事处,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36号,邮编:350003,联系电话:0591-63118854。邮件上请注明“考生姓名:XXX,用人司局:XXX,职位代码:XXXX。
 
  五、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为2020年2月22日-2月25日,每位考生具体面试时间详见附件1。面试每天上午9:00开始,请考生在上午8:30之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或面试通知书),进入候考室封闭管理。不按规定时间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二)面试报到地点
 
  国家检察官学院(福建分院)(福州市晋安区秀峰路618号),报到详细地点、交通路线及乘车方式等(详见附件4)。
 
  (三)面试成绩发布
 
  面试结束后,招录机关通过网络填报考生面试成绩。考生可在两天后登录“国家公务员局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查询本人面试成绩。
 
  六、体检和考察
 
  (一)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50%
 
  (二)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人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人选。
 
  (三)体检
 
  体检于2020年2月29日进行,请于当天上午7点在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主楼4楼会议室集合,届时统一前往,请考生合理安排好行程,注意安全。体检费用由本单位承担。
 
  七、关于个人诚信
 
  进入面试的考生,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资格的,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交放弃声明。此时,不影响考生个人诚信。
 
  考生发送电子邮件确认参加面试后,除《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第一条第21款情形外,因个人原因在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及备案等任何环节放弃的,招录机关均将如实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由此对考生诚信档案造成影响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考生个人承担。
 
  联系方式:0591-63118854(电话)
 
  0591-63118834(传真)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附件:1-4
 
  1. 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2. 面试确认内容(样式)
 
  3. 放弃面试资格声明(样式)
 
  4. 面试地点交通路线图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2020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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