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中国水利报社招聘社会在职人员(第三批)公告

2019-11-02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9年中国水利报社招聘社会在职人员(第三批)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19年10月31日—11月17日。国家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中国水利报社2019年公开招聘社会在职人员(第三批)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中国水利报社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第三批),确保新进人员质量,根据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水利部《关于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意见》(水人教[2006]231号)精神,特制定我社2019年公开招聘社会在职人员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对2019年公开招聘社会在职人员工作的组织领导,规范操作程序,严格工作纪律,认真做好公开招聘工作。在报社党委的领导下,由人事处负责具体招聘的实施工作。
 
  二、公开招聘岗位数量、人员条件及待遇
 
  (一)招聘岗位数量及学历要求。根据报社目前人员现状及工作开展情况,经研究,我社计划公开招聘10名社会在职人员。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及学历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
 
  5.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有志于水利新闻宣传和文化传播工作;
 
  6.身体健康,能适应和承受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工作强度和工作压力,可以承担出差采访任务;
 
  7.有北京市户籍,年龄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8.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新进人员待遇
 
  新进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工资及福利待遇按照国家事业单位现行政策和我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招聘方式和组织安排
 
  经研究,2019年新进人员(第三批)采用公开考试和面试的方式录用。具体程序如下:
 
  (一)招聘信息发布
 
  公开招聘信息拟于2019年10月底在中国水利网、中国水利人才网等网站发布。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19年10月31日—11月17日
 
  报名采取网络形式。应聘者可在中国水利网(www.chinawater.com.cn)、中国水利人才网(http://rencai.mwr.cn),查看招聘公告,按要求填写招聘人员登记表,并发送至slbszp@126.com。
 
  报名时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招聘岗位。
 
  (三)资格审查
 
  由我社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并在报名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通知初审合格人员。
 
  资格审查符合应聘条件人员少于3人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四)考试
 
  1.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内容主要包括水利相关基础知识、新闻采访写作能力,总分为100分,时间为2.5小时。
 
  笔试结束后,应聘者按所报岗位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原则上按计划招聘岗位人数的3倍确定面试人选,第三名有并列的,并列人员均参加面试;不足3人时,均进入面试;不足2人时,取消面试,放弃该岗位。如果某岗位没有通过合格线的应聘者,则该岗位空缺。
 
  2.面试
 
  面试为结构化面试。总分为100分。考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应聘者收到的我社正式通知为准。
 
  3.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按笔试50%和面试50%权重计分。
 
  如无合适人选则该岗位取消录用。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
 
  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项目、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执行。
 
  体检如出现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应聘者在考试、体检期间的交通费、伙食费、住宿费自理,体检费用由我社承担。
 
  2.考察
 
  拟考察人选通过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综合能力等。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应聘者的聘用资格:
 
  (1)有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2)有政治、经济和其他问题的;
 
  (3)组织纪律涣散、严重违反纪律的;
 
  (4)报名资料与档案记载不符的。
 
  四、公示、录用
 
  按照择优原则,根据考试和考察及体检结果,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提出拟录用意见上报部人事司。在中国水利人才网、中国水利网等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7个工作日以上。经公示后,我单位将按照规定的程序报部人事司审批备案,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五、招考监督管理
 
  为保证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科学、规范和有序,我社将接受水利部以及社会各界的公开监督,确保考试、考核和录用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保证报考者对考试录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监督举报电话:010-63205206
 
  六、纪律要求
 
  在公开招聘工作中,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不允许其再从事招聘工作或给予行政处分;对应聘人员,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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