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告(事业编)

2019-03-18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9年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告发布,报名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15日17时,电子邮件以送达时间为准,邮递以邮戳为准。国家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19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经人事主管部门审核同意,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现面向2019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为海关总署在京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贯彻国务院口岸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的决议,执行国家口岸管理办公室下达的项目开发、推广应用任务,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有关项目的设计、联网、集成等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中国电子口岸、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海关外网及相关政务业务服务类项目的环境建设、项目开发、信息安全、运行维护、技术支持工作,开展相关的咨询和培训;承担海关总署12360热线及新媒体咨询服务相关工作;指导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各地分支机构的发展规划、工作制度、系统安全及运行维护。
 
  二、招聘岗位
 
  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本次拟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3名,单一窗口应用部研发岗位(专业技术十三级)1名,研发岗位(专业技术十二级)2名。岗位职责与具体要求详见招聘简章。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应届高校毕业生,派遣时须取得报到证、毕业证和学位证。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及工作技能。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招聘报名方式
 
  (一)信息公告
 
  通过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中国海关门户网站(http://www.customs.gov.cn) “公开招聘专栏”、中国电子口岸门户网站(http://www.chinaport.gov.cn)等机构面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及招聘简章。
 
  (二)组织报名
 
  报考人员只能报一个招聘岗位。按报考岗位名额与应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1:3比例的方可进行笔试。
 
  1、报名材料
 
  应聘者请将《岗位申请表》电子版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hr@chinaport.gov.cn;并同时将填写好的《岗位申请表》纸质版本与其他报名材料一同通过邮递(挂号信或者EMS)寄至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报名材料包括:
 
  (1)岗位申请表;
 
  (2)身份证复印件(需复印正反面);
 
  (3)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
 
  (4)在校成绩单;
 
  (5)公开发表的科研成果、主持科研课题的入选通知书或实习鉴定;
 
  (6)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7)本人免冠2寸蓝底彩色照片3张。
 
  2、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移交相关部门予以处理,并解除本人日后可能受聘之职。
 
  (3)报考人员有海外留学经历的,须提供我国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信息等相关书面材料。
 
  3、报名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15日17时,电子邮件以送达时间为准,邮递以邮戳为准。截止时间之后不再接受报名。
 
  五、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的基本信息、应聘资格、提供的材料等进行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公布名单。
 
  六、组织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种方式进行,符合报考条件人员按规定时间和地点统一参加笔试。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各岗位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和符合条件的考生名单均在中国海关门户网站(http://www.customs.gov.cn)“公开招聘专栏”、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门户网站(http://www.chinaport.gov.cn)公布,请及时关注参加。参加笔试、面试时,均须携带身份证等原件。
 
  七、考察和体检
 
  根据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人选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拟聘人员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应聘的,取消其拟聘人员资格,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拟聘用人员
 
  从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中国海关门户网站(http://www.customs.gov.cn)“公开招聘专栏”、中国电子口岸门户网站(http://www.chinaport.gov.cn)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待遇
 
  聘用人员为海关总署直属事业单位事业编制的工作人员,相关待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执行。
 
  十、联系方式
 
  (一)招聘咨询电话:010-85193551;
 
  (二)监督举报电话:010—85193776;
 
  (三)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邮政编码:100088。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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