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国考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面试公告
根据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就2019年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见附件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月11日(星期一)16:00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和传真。要求如下:
1.发送电子邮件至ganbuchu@satcm.gov.cn,并同时传真到010—59957634。
2.电子邮件和传真标题统一写成“XXX确认参加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新闻办(文化建设处)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面试”(详见附件1)。如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在电子邮件和传真中注明。
3.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三、放弃面试的处理
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公务员面试的声明》(详见附件2),经本人签名,于2月11日(星期一)16:00前传真至010—59957634或发送扫描件至ganbuchu@satcm.gov.cn。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四、资格复审
请考生于2月21日(星期四)8:00前携带以下材料到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二层209室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登记表》原件(考生自行登录专题网站下载,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 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材料的复印件。
6.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盖章的《报名推荐表》(考生自行登录专题网站下载)原件及复印件。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五、面试安排
面试将于2019年2月21日上午9:00进行,请参加面试的考生于当日上午8:00前到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二层209室报到。
截至面试当日上午8:30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定于2月20日上午进行。请于当日上午7:30前空腹到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一楼大厅集合,届时统一前往,请考生合理安排好行程,注意安全。体检费用由我局承担。
(二)考察人选的确定
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考察人选。
(三)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联系方式:010—59957640,59957634(传真)
电子邮箱:ganbuchu@satcm.gov.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工体西路1号(工人体育场西门对面)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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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人事教育司
2019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