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习题(5)

2017-10-16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本期为各位考生带来了2018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习题(6)。相信行测考试一定是很多考生需要努力攻克的一道坎儿。行测中涉及的知识面之广,考点之细,需要开始做到在积累的同时掌握一定的解题技巧。国家公务员考试网温馨提示考生阅读下文,相信能给考生带来一定的帮助。
  1.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下列有关宪法法律效力的表述正确的是(  )。
  A.在不成文宪法的国家中,宪法的法律效力高于其他法律
  B.在我国,任何法律法规都不得与宪法规范、宪法基本原则和宪法精神相抵触
  C.宪法的法律效力主要表现为对公民的行为约束
  D.宪法的法律效力不具有任何强制性
  2.下列哪项职权不是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
  A.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
  B.制定和修改基本法律
  C.废除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
  D.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
  3.孙某委托吴某为代理人购买一批货物,吴某的下列行为中,违反法律规定的是(  )。
  A.吴某生重病,停止了购买货物事宜,并通知了孙某
  B.及时将购买货物过程中的情况报告给孙某
  C.经孙某同意,另行委托林某,办理购买货物事宜
  D.与陆某恶意串通,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购入一批货物
  4.从1988年到2004年,我国现行宪法先后进行了四次修正。其中“将乡镇人大的任期,由三年改为五年”是在(  )。
  A.1988年的第一个宪法修正案
  B.1993年的第二个宪法修正案
  C.1999年的第三个宪法修正案
  D.2004年的第四个宪法修正案
  5.甲市新华区人民政府决定将其管理的国有电缆厂出售,该厂的承包人张某以侵犯其经营自主权为右提出行政复议。张某可以提请行政复议的机关是:
  A.甲市人民政府
  B.甲市新华区国资委
  C.甲市新华区人民政府
  D.甲市国资委
 
  参考答案与解析
  1.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宪法效力。
  根据《宪法》序言第十三自然段第一句和第5条第3款,选项B正确。
  在不成文宪法国家,没有统一的宪法典,没有根本法意义上的宪法,只存在部门法意义上的宪法(一般包括宪法性法律、宪法性惯例、宪法性判例、国际条约和国际习惯),其宪法性法律与其他法律的效力完全相同。因此,选项A错误。宪法的核心价值取向在于限制国家权力以保障人权,因此宪法的法律效力主要表现于对国家机关的行为约束,据此可知选项C错误。宪法由国家制定或者认可,体现国家意志,当然具有国家强制性,因此选项D错误。
  故正确答案为B。
  2.答案: B
  解析:
  根据《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有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职权时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一位的其他法律,故正确答案为B。
  3.答案: D
  解析: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 ,>代理人不得与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利益。故正确答案为D
  本题相关知识点:
  根据《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下列民事行为违反法律规定: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
  (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
  (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
  (四)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五)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六)经济合同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
  (七)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4.答案: D
  解析:
  从1988年至2004年,我国共进行了四次宪法修正案,其内容分别为:
  1988年宪法修正案:(1)国家允许私营经济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存在和发展,从而确定了私营经济在我国的法律地位。(2)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从而有效保护我国的土地资源。
  1993年宪法修正案:(1)增加了“坚持改革开放”内容,将建设“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修改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使国家的奋斗目标更为科学和实事求是。(2)确认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有利于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3)取消了“农村人民公社”,确认“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的法律地位。(4)将县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的任期,由三年改为五年,以利于发挥县级政权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职能作用。
  1999年宪法修正案:(1)将邓小平理论与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并列写入宪法,确认邓小平理论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指导地位。(2)确认了我国现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和“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3)删去了“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的提法,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2004年宪法修正案:(1)“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2)“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3)新增“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4)“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
  故正确答案为D。
  5.答案: A
  解析:
  行政复议机关是指依照法律的规定,有权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依法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行政机关。这种组织的特征是:第一,行政复议机关是行政机关;第二,行政复议机关是有权行使行政复议权的行政机关;第三,行政复议机关是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复议权,并对行为后果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行政机关。如各级人民政府、各级政府的组成部门包括公安、司法、海关。工商管理、教育、卫生等部门,都可以作为行政复议机关。按照行政复议法规定,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本题中,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政府机关为甲市新华区政府,因此,应当向其上一级人民政府即甲市市政府申请复议。因此,本题答案应当为A。
  提示2018年国考报名时间已经确定,在2017年10月30日至11月8日报名,12月10日笔试,应现在着手提前复习准备,点此订购2018年国家公务员考试通用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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