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关于为2016年度拟录用公务员办理签约商调等手续的通知
根据公务员考试录用程序,我部近期将为2016年度拟录用公务员办理签约商调等手续,国家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应届毕业生(名单见附件1)办理签约手续
(一)所需材料
1.《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以下简称“就业协议书”)。
2.《商务部录用公务员就业协议书附加条款》(以下简称“附加条款”)。附加条款将发送至应届毕业生个人邮箱(以拟录用公务员报名参加考试时填报邮箱为准,如有变化,请电话联系变更),请自行打印(一式三份)并分别签署。
(二)办理方式
1. 京内应届毕业生请于6月13日上午8:30至11:00或下午2:00至4:30,携带上述材料,在我部机关大门武警站岗处查验本人身份证后,到2号楼2324会议室现场办理。
2. 京外应届毕业生请于6月13日前将就业协议书和附加条款通过“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寄至商务部人事司干部一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2号,邮政编码:100731),并请另附纸注明回信地址、邮政编码和个人联系电话。
(三)注意事项
1.就业协议书和附加条款须本人及所在院校先行签署。
2.就业协议书中单位名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档案转寄单位名称”为“商务部人事司干部一处”,档案转寄地址及户口迁移地址均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2号”。用人单位其他信息由我部填写。
二、非应届毕业生(名单见附件2)办理商调手续
请拟录用公务员中的非应届毕业生于6月13日前将本人档案保管部门的下列信息发送至邮箱caishuwan@@mofcom.gov.cn,我司会在近期将商调函发出。如需自取,请提前与我司联系。
(一)商调单位名称(具体到人事部门,如:XXX公司人力资源部)。
(二)商调函邮寄地址及邮编。
(三)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及电话。
三、办理住房情况登记
请全体拟录用公务员如实填写《商务部新录用公务员住房情况登记表》(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并于6月13日前传真至我部机关服务局(传真:010-65198104)。
四、联系方式
(一)住房情况登记表
联系人:祁雪梅,联系电话:010-85093265
(二)其它问题
联系人:蔡舒皖,联系电话:010-65198936
商务部人事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