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8-01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为了加强市直机关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提高工作人员综合素质,改善和优化队伍人才结构,满足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对专业人员的需求,按照机关事业单位进人坚持“凡进必考”政策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陇南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不含教育、卫生事业单位)为市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的计划、对象和条件
1、公开选调的计划
市直21个单位,计划选调50人。其中:市政府办2人;市人社局2人;市公安局4人;市工信委2人;市财政局3人;市教育局2人;市审计局2人;市统计局1人;市卫生局2人;市粮食局2人;市环保局2人;市地方海事局2人;市文广新局6人;市安监局2人;市地震局1人;市农牧局2人;市国土局4人;市建设局4人;市林业局2人;市招商局1人,市旅游局2人。(详见《陇南市2012年市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计划职位简表》)
2、公开选调的对象
选调对象为陇南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不含教育、卫生事业单位)中已转正定级、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2010年8月1日前参加工作)、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1977年8月1日后出生)的正式干部和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西部志愿者。
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为2012年8 月1日以前),是指在县及县级以下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等工作的经历。
3、公开选调的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职位要求的相关学历和工作能力;
(5)具有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的;
(2)被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
(3)因健康原因影响正常工作的;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5)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