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7-05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3年甘肃公务员考试申论考前必背:社会建设原创范文系列
硕文教育 张小龙
论城市的制度包容性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很多农村人涌入城市。但是却没有融入城市,在心理从来没有认同城市;农村的家虽然在心理上受到认同,但是却不是生活的地方。很多人都过着身心分裂的生活,长期“生活在别处”,有人把这称为“失根”状态。
——这种“失根”的状态和我们的一些城市缺乏包容性有很大关系。
这种包容性的缺乏最直观的表现就是我们的制度设计。这些制度集中体现在公共教育、医疗、住房等方面。外来人口的子女不能进入公立学校念书,生病不敢在当地的医院看,经济适用房轮到不自己,连住廉租房的资格都没有……。在这样制度设计下想要外来人口有归属感实在很难。城市的制度设计难道就不能更具有包容性一些吗?是的政府有政府的难处,制度设计包容性需要付出巨大的成本。
例如外来人口会挤占本地人的公共资源,稀释本地人的福利,此外还会抬高本地人的生活成本、增加本地人的就业压力等等。以广州为例,本地人很多都成了“包租婆”、“包租公”,自己却可以住在政府补贴安置房里。如果一旦让外来人住上廉租房,本地人的房子租给谁?
——城市制度设计的包容性需要重新调整利益分配格局。
如果当地政府设计更加包容会有一些当地老百姓反对。但是如果不包容则有失公平——当地人的良好的福利很多本来就是外地人创造的。面临这个两难我们的政府要有勇气和决心作出选择。政府自己要看到制度设计包容性不仅是对外来人口,而且对当地人和整个城市的整体长远发展都是有好处的。制度包容性可以让外来人口有安全感,让他们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投入到城市的建设中,创造巨大人口红利。
制度的包容性可以改变一些当地人好逸恶劳的不良作风,迫使他们的积极参与社会竞争,不仅可以提高他们自身的能力,同时也能够创造巨大的社会财富。制度设计的包容可以吸引更多的人才,可以让城市更加和谐……。广东省的深圳市被称为中国最有活力和潜力的城市之一,很大程度上就和它制度的包容性相关。美国作为世界上最有活力的国家之一,在很大程度上也是因为其制度设计的限制少,能够吸引到全世界的人才。
中华民族从来都是一个具有包容性的民族,中华文明也是具有包容性的文明,我们的城市也应该是具有包容性的城市。我们要把这种包容精神落实到生活中,落实到我们的制度中,为推动城市化进程,为流动人口找到自己的家园奠定公平在制度基础。
土地承包经营权放得还放不得?
——从2009年中央一号文件所想到的
2009年中央一号文件出台了一些适当放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政策,这些政策的出台在很大程度上是解放了农村的劳动力,对于保障农民权益,提高土地使用效率,推动农业现代化都将起到积极作用。
在这个政策的引导下,成都温江地区启动了让农民变市民的“三保障、两放弃”试点工作。所谓三保障包括:一是能够在城市的二、三产业就业;二是在城市拥有自己的住宅,家属能够在城市居住;三是能够享受城市居民享受的社会公共服务。所谓两放弃是指:农民自愿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
能够成为城里人是很多农村人祖祖辈辈的期盼,有了这个政策,这个遥远的期盼变得触手可及。很多人都会为这样的政策感到欢欣鼓舞,是的,这个政策可以推动城镇化,可以将农民纳入更加全面的社会保障体系中来,同时还给农民提供了更多的发家致富的机会,给消费打造了更大的市场……。在我们看到政策的好处时我们也不得不估量一下政策的风险。
这个政策最大的风险就是就业风险。我们是否想过现在的城市能够为农民提供那么多的就业岗位吗?远的不说,就是近几年发生的金融危机就导致大量的农民工还乡。如果我们把农民都赶进城市,我们遇到下一次危机的时候我们怎么办呢?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除了公务员、教师、医生等职业外,很少有“稳定”的工作。农民即便是现在在城市的二、三产业就业,但是很难保障他们不失业。由于农民大多数都是从事的低技术含量的行业,他们很多人缺乏自主创业的能力和资本,最重要的是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尤其是就业保障还非常不健全。在这样的条件下,农民一旦失业将给社会造成巨大的负担。如果农民还有土地,他们是不用担心失业问题的,失业之后土地就是他们的退路,就是他们的保障。有人会反驳:这个政策中不是有三个保障吗?如果我们用心分析,这个三个保障最重要的是前面两个,而这两个都是农民自己争取的,最后一个是社会和国家给的,但是确实却是最薄弱、最没有说服力的。
我们不想恶意的揣测成都市政府的意图,也不是一定要反对这个政策。我们在此善意的地向成都市政府提出两点建议:第一,城市化进程是不是必须需都是一个有待讨论的问题,并且农村土地承包权的流转不等于城镇化。我们不一定要把农民变成市民,我们也可以把传统的农民变成现代的农民。把农村建设好,让农民在现有的土地上安居乐业也是解决好农村问题的一种重要思路;第二,即便是城镇化是可行的,必须的,城镇化也应该是循序渐进的,那些为了短期的利益、为了政绩和面子不顾后果的城镇化我们必须警惕。
对于土地承包权的问题,无论我们采取什么样的方式,有一点是需要特别注意的:土地是农民的命脉,是广大的农村稳定的基础,也是全社会的稳定的基础,土地承包经验营权绝不能轻易放弃!
土地流转中困境与出路
——从2009年中央一号文件所想到的
2009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在放开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同时对农民的权益保护提出了特别要求。文件指出要“尊重农民的土地流转主体地位,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流转”,并且要求土地流转“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这些要求对农民来说是护身符,对于地方政府来说是一种对政治智慧的考验。
在土地流转的过程中最容易出现的问题之一就是农民的不配合。当前许多企业或业主在农村租赁土地都希望能够集中连片,便于实施机械化耕种,但大规模的土地流转常常因个别农户不同意而难以成功。造成这样的困难主要因素有:
第一,补偿制度不合理。一方面是补偿费用低。我国的西北地区有句谚语叫生意谈不成是因为价钱没有给够。补偿费用低和农村土地流转刚刚起步有很大关系。大规模的对粮食生产进行投资在我国可以说刚刚起步,并且粮食生产受气候影响非常大,很多投资者自己也没有经验,对预期的产出没有信心。在这样的条件下很难给农民收益提供良好的保障。针对这样的情况,给农民的收益保障可以将固定收益和弹性的收益结合起来。既给农民基本的收益保障,同时又将农民的收益和企业的利润挂钩。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如果受到天气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政府应该像对待农民一样对企业进行救助,保障企业的权益。另一方面补偿制度的不合理还表现在对农民的补偿一刀切,缺乏灵活性。农村的地的产出有高低,农民的经营方式也各有不同。如果对亩产1000斤的地和1500斤的地采用同样的补偿标准,如果对种植花卉或和有蔬菜大棚的地采用同样的补偿标准,谁都不会答应。通过协商对特殊的情况进行灵活处理是解决好个别村民不配合方式的重要途径。
第二,农民缺少安全感。土地转让之后主动权掌握在了投资者的手里,农民自己没有了“退路”。这也是为什么很多人已经在城市买房甚至扎根也不愿意放弃农村的土地的原因。要解决好这个问题,一方面要做好农民的思想工作,同时要引导农民就业,另一方面要对土地转包的年限进行限制,最重要的是要大力完善农村的社会保障体系。农民缺少安全感的另一个原因是一些地方擅自改变土地的用途,将土地用来开矿、建厂甚至用于房地产开发,成为建设用地。这种流转被称作“黑色流转”,经过了这样流转之后,要么是土地回到农民手中时已经成为不能耕作的土地,要么使农民永久的地失去土地。对这样的情况一定要严格执行中央一号文件,通过立法对于“黑色流转”采取最严厉的制裁措施。
此外,一些农民不愿意转让是因为他自己要耕作。对于这样的情况我们可以和农民耐心的地协商,可以通过更换土地的位置并,适当的补偿等形式来换取农民的理解和支持。
在这项改革中,我们会遇到的困难还远远不止这些,不管这些困难是什么样的困难,它们都与收益的保障和收益的增加息息相关。只要我们不停的不断地完善农村的社会保障制度,不停不断提高土地的产出,协调好收益分配的同时保证农民的在土地的产出中收益受益,这个政策就一定会得到广大农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最终促成农村发展、农民富裕、投资者收益受益的多赢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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