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2013年选拔毕业生到基层岗位及三支一扶和进村社区工作的通告

2013-07-07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兰州市2013年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教育卫生农牧文化旅游社会保障岗位及三支一扶和进村社区工作的通告


  根据甘肃省《关于印发2013年扶持1万名高校毕业生就业工程实施细则的通知》(甘人社通〔2013〕167号)和《关于做好2013年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和进村社区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13〕165号)文件精神,现就兰州市2013年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选拔范围和条件


  (一)选拔范围。兰州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并符合下列要求之一:


  1、2002年至2010年毕业,尚未就业,持《择业通知书》并按规定进行报到注册的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2002年至2006年毕业,持《就业报到证》回生源地登记、尚未就业的师范类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2011年、2012年毕业,持《就业报到证》回生源地登记、尚未就业的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4、2013年毕业,尚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应届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选拔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本人志愿且符合到基层教育、卫生、农牧、文化、旅游、社会保障和村(社区)岗位工作的有关条件要求。


  2、服从工作需要和组织分配。


  3、符合招录岗位专业和资格要求:


  (1)本次选拔考试中,基层学校教师岗位分为农村中小学教师岗位(文科类、理科类、音体美类)、乡镇幼儿园教师岗位和县(区)属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岗位。


  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报考农村中小学和乡镇幼儿园教师岗位,须有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有教师资格证或取得省教育厅面向社会组织的教师资格考试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两门课程的合格证(高职院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允许报考乡镇幼儿园教师岗位)。


  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可直接报考农村中小学和乡镇幼儿园教师岗位。报考农村中小学文科教师岗位、理科教师岗位须为相关或相近专业;报考农村中小学音体美教师岗位的考生,须为音乐、舞蹈、美术、体育类及相关专业毕业;报考乡镇幼儿园教师岗位的考生,须为教育类、体育类、艺术类专业毕业;报考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岗位的考生,须具有加工制造类、交通运输类、工程技术类、土木建筑类、信息技术类、农林牧渔类、医药卫生类、公共事业与服务类专业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2)报考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岗位的毕业生,须为医学、护理、医学技术类及相关专业,不含中草药栽培与鉴定、制药工程、生物制药、医药营销、医疗器械、美容、食品工程、营养学等专业。


  (3)报考乡镇畜牧兽医站工作人员岗位的毕业生,必须是畜牧兽医及相关专业。


  (4)报考乡镇农技推广站等涉农站(所)工作人员岗位的毕业生,必须是农业类专业。


  (5)报考基层旅游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的毕业生,必须是旅游类及相关专业毕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专业可放宽至历史、地理、外语、工商管理(不含二级学科)、民族学、语言文学等专业。


  (6)报考乡镇文化站、基层社保岗位、三支一扶和进村(社区)工作人员的毕业生不限专业。


  (7)报考三支一扶人员必须是2013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


  (三)农村公办中小学代课人员选拔条件


  报考人员须为甘肃户籍,身体健康,品行良好,无违反法律法规的记录,并符合下列条件:


  1、年龄45周岁以下(196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2、必须是2003年9月25日以前由县(区)教育部门聘用的代课人员。


  3、在我省农村公办中小学(含县镇学校)连续代课,现仍在教师岗位。


  4、具有教育部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教师资格证。


  二、选拔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 2013年5月25日至5月31日,共7天,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


  报考人员原则上按生源地报名


  城关区:城关区委党校院内(第一新村81号)


  联系人:吴丽燕   电话:8435441


  七里河区:七里河区招办(七里河小学院内)


  联系人:周  宏    电话:2668535


  西固区:西固区政务大厅二楼人社局窗口


  联系人:周延斌   电话:7546716


  安宁区:安宁区政务大厅二楼


  联系人:王海霞    电话:2175605


  红古区:红古区人力资源市场


  联系人:张夏祯  电话:6255768


  永登县:永登县劳动力市场(县委党校门口)


  联系人:撖明祖    电话:6423815


  榆中县:榆中县文化中心(兴隆路307号县一中对面)


  联系人:杨俊林    电话:5234735


  皋兰县:皋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大楼一楼大厅


  联系人:安秀兰    电话:5724108


  兰州新区:管委会政务服务中心(管委会办公楼西裙楼一楼)


  联系人:杨文来    电话:8259387


  3、报名方法和资格审查:


  (1)普通高校毕业生的报名办法及资格审查


  ①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法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其中,报考基层学校教师岗位的考生,须按文科、理科、音体美、幼儿园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岗位分别报名。县(区)考务办公室统一组织协调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核、报名和信息采集,教育、卫生、农牧、文化、旅游等部门配合做好教师资格证及相关专业认定等工作。


  ②往届毕业生须持身份证、《择业通知书》等证件报名。其中,确未就业但无《择业通知书》的毕业生,持派遣至生源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就业报到证》(必须无具体就业单位)报名。


  ③应届在校毕业生报名时须持身份证、有学校就业部门盖章的《参加2013年全省民生实事考试推荐表》以及生源地户籍证明(原户籍复印件或公安部门证明)等证件。其中,省外院校兰州生源的2013年应届毕业生,如果本人因故无法回生源地参加报名的,可委托亲友报名,报名时除提供有关规定的证件外,还须持委托书、考生本人的电子照片(像素为宽360、高480),领取准考证时进一步审核报考资格。


  ④报考农村中小学、乡镇幼儿园教师的非师范类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教师资格证或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合格证。


  ⑤报名时,现场采集准考证照片。另外,考生需提供4张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在填写相关表格时使用。(2)农村公办中小学代课人员的报名办法及资格审查


  农村公办中小学代课人员的报名和资格审核工作由县(区)教育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原则上只允许报考户籍所在县的文科教师、理科教师岗位。报名时,本人须持县(区)教育部门聘用文件或证明、本人申请及户籍证明、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学历证明等,到指定的报名地点报名,报名时,现场采集准考证照片。另外,考生需提供4张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在填写相关表格时使用。


  4、原则上只限报考毕业生生源县(区)的招考岗位。对个别因婚姻发生户籍变化的,凭结婚证、户籍证明及《择业通知书》等有效证件,在新户籍所在地参加报名。


  5、准考证发放:考生在考前一周内到各县(区)报名点领取。领取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择业通知书》等证件原件。经审核确认,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其考试资格。


  (二)组织考试


  1、2013年7月13日。9:00—11:30公共基础知识测试;14:30—17:00专业基础知识测试。


  2、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考试内容及范围


  (1)公共基础知识测试


  内容为大学思想政治、时事政治、法律常识、计算机应用知识。


  (2)专业基础知识测试


  报考基层学校教师岗位的考生,按文科类、理科类、音体美类、幼儿教育类分别命题考试。其中,农村中小学文科教师岗位测试内容为中学语文、历史、地理;农村中小学理科教师岗位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岗位测试内容为中学数学、物理、化学;农村中小学音体美教师岗位、乡镇幼儿园教师岗位测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乡镇幼儿园教师岗位测试内容包括学前教育理论)。


  报考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岗位的测试内容为医学专业公共基础课和中医基本理论有关内容。


  报考乡镇畜牧兽医站工作人员岗位的测试内容为畜牧兽医综合基础知识。


  报考乡镇农技推广站等涉农站(所)工作人员岗位的测试内容为农业技术综合基础知识。


  报考基层旅游事业单位的测试内容为旅游法规、旅游管理综合基础知识。


  报考基层社保等服务事业单位的测试内容为社会保障法规、社会保障基础知识。


  报考乡镇文化站工作人员岗位的测试内容为群众文化基础知识、文化馆(站)服务与管理。


  报考三支一扶和进村(社区)人员只测试公共基础知识。


  (三)人员确定


  各县(区)按各岗位类别(文科教师、理科教师、音体美教师、幼儿园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卫生、畜牧兽医、农业技术、文化、旅游、社保岗位)及农村中小学代课人员分配指标数,在指标内按总成绩(基层教师按笔试和面试换算得出的最终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出拟录取人员名单。各岗位类别分配指标末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首先对符合上述选拔范围及条件的农村纯农户、纯牧户零就业家庭和城镇低收入家庭普通高校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拔;其次按照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择优录取。若无符合优先选拔条件的,各县(区)采取加试方法确定人选。


  三、待遇及保障措施


  经选拔被录用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其工资待遇执行国家统一规定的当地事业单位新录用人员工资政策标准。


  普通高校毕业生被录取后,按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分别与当地县(区)教育、卫生、农牧、文化、旅游及人社部门签订就业(工作)合同。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后,5年内不得调离工作岗位。


  农村公办中小学代课人员被录用后,按其招录为公办教师前最后一次经县(区)教育部门批准为代课人员的时间连续计算工龄,无试用期。其工资待遇参照相同条件的正式在职教师执行,由省财政转移支付。


  为确保选拔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市监察局负责全程监督。同时,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 8466318


  特此通告


  兰州市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O一三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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