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6-18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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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选调岗位
省委政法委机关工作人员6名。
二、资格条件
1、具备《公务员法》所规定的七项基本条件;
2、年龄在30岁以下(1982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3、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教育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4、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两年以上机关工作经历(截止2012年10月31日)。
三、选调程序、办法
1、报名。2012年10月29日1天时间,报名人员(本人或委托别人)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工作经历证明(由本人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本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印章)、2寸免冠彩色照片5张到兰州饭店(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486号)西楼4楼会议室报名,经选调办审查合格后,于2012年11月5日领取《准考证》。选调人数与参加考试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5。
2、笔试。2012年11月6日进行笔试,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3、面试。2012年11月13日面试。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选调人数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4、体检、组织考察。按照笔试、面试总成绩(笔试50%、面试50 %),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前6名者进入体检,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发〔2005〕1号)执行。经体检合格后,列为考察对象,统一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才表现进行全面考察,体检与考察不合格者依次递补。
5、研究决定。考察合格人员,经省委政法委研究决定后,按组织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其它事项
为保证工作的严肃性、公开性和透明度,欢迎社会各界对选调工作进行监督。
举报电话:0931-8288285
联系电话:省委政法委干部处0931-8288282、13919766503;兰州饭店0931-8416321转8777、13893227288。
联 系 人:省委政法委干部处刘鹏文、兰州饭店石经理
中共甘肃省委政法委员会
2012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