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7-12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已公布,根据《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相关规定,现将资格复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复审范围
根据面试比例1:3的要求,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笔试成绩前45名的人员和兰州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笔试成绩前15名的人员进入资格复审,复审合格后参加面试。
二、复审要求
1、资格复审的人员请于2013年5月24日(星期五)持相关报名材料到兰州市政府办公厅人事处(兰州市南滨河东路637号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楼216房间)进行资格复审。材料包括:①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单位介绍信(单位同意报考)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②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需正反两面加盖单位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③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④报名表两份(需粘贴照片,确认签字)。
2、报考人员须及时提交真实、准确的信息和材料,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及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进行资格复审者,即取消其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不能进入面试。如复审后参加面试的人员比例达不到1:3,即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补满为止。复审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附件1:报考兰州市政府办公厅机关人员成绩单
附件2:报考兰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人员成绩单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