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7-12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按照《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兰办发〔2011〕105号)和《关于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科研所公开招聘人员公告》的规定,现将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科研所公开招聘人员笔试成绩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在成绩表中,本人备注栏内标注有“资格复审”字样的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需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提供与本人报考时填报信息相一致的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业资格证、职称资格证、毕业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及准考证原件,申请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参加面试,逾期未申请或非本人申请的均按弃权处理,不再另行通知,资格复审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对因资格复审未通过和弃权形成的缺额,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无法递补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招聘岗位和计划进行调整、缩减或取消。资格复审结束后统一公布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名单。
资格复审时间:2012年5月30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
地点:金盾商务宾馆14楼1401室(城关区中山路64号)
政策咨询电话: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856730
市公安局:8718109
监督电话:
市纪委、市监察局:8466318
更多相关信息请访问硕文教育 甘肃硕文教育 事业单位
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