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陇东学院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13-07-11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为不断加强实验室建设和管理,建立一支相对稳定的教辅队伍,依据《陇东学院编外聘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陇东学院发[2012]29号)文件,经学校同意招聘11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聘用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岗聘用、合同管理。

    二、聘用岗位及条件

    (一)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二)年龄在20周岁以上(含20周岁);在其聘期内年龄不得超过30周岁,博士生配偶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5周岁以下。

    (三)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熟练掌握本专业的技术操作,并能结合本部门及自身专业技术特点积极开展工作。

    (四)有事业心、进取心,能够圆满完成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五)具体岗位列表如下:

聘用单位
聘用岗位
聘用
人数
聘用岗位具体要求
专业条件
备注
机械学院
机械工程学院实验室
1
机械类专业
 
化工学院
化学化工学院实验室
3
化工类专业
 
信息中心
信息中心
1
计算机类专业
 
医学院
医学院实验室
1
医学类专业
教职工子女及博士配偶优先
文学院
文学院实验室
1
汉语言文学专业
教职工子女及博士配偶优先
政法学院
政法学院实验室
1
法学或汉语言文学专业
教职工子女及博士配偶优先
美术学院
美术学院实验室
1
美术类专业
教职工子女及博士配偶优先
教务处
教务处多媒体管理
1
计算机类专业
教职工子女及博士配偶优先
图书馆
图书馆外文资料室
1
英语专业
教职工子女及博士配偶优先
合计
11

 

 

 

 

 

 

 

 

    注:化学化工学院实验室3名,已从今年的毕业生中提前进行了选聘,本次人事处只审核聘用,不再接受新的报名。

    三、报名(2013年5月20日—5月24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在陇东学院人事处人事科(办公楼430室)报名。报名时须持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体检证明和报名表(见附件1)。

    四、考核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由人事处组织有关部门对应聘人员通过笔试、面试、技能操作等形式对进行考核(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工资标准

    编外专业技术人员工资标准见下表:

学历
职称
起薪标准
社会保险补贴
工资合计
本科生
副高级职称
2315
416.25
2731.25
中级职称
1811
416.25
2227.25
初级(试用期满)
1673
416.25
2089.25

 

    在二级学院承担实验实训、教学任务的编外专业技术人员,在完成本人额定的工作量后,可享受超课时津贴。超课时津贴由二级学院从学校切块下拨的津贴中核支,学校不再单独核发。

    六、签订拟聘用人员合同

    根据考核结果,报请院长办公会审定后由人事处与聘用的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本次招聘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属于学校事业编制,学校不接收人事档案,试用期为6个月,聘期暂定为3年,期满根据岗位需求可续聘。

    其他未尽事宜参照《陇东学院编外聘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附件1:陇东学院聘用编外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陇东学院人事处
2013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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