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甘肃天水市公安局秦州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105人)

2024-04-07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24年甘肃天水市公安局秦州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已公布,计划招聘105人,报名时间:2024年4月8日至2024年4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报名方式:现场报名。甘肃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天水市秦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天水市公安局秦州分局关于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破解基层社会治理难题,切实提升社会治安治理和服务能力水平,夯实平安秦州建设根基,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根据《天水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天水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此次公开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主要协助天水市公安局秦州分局各部门开展相关工作(具体职责由用人部门分派),不具有对公众行使公安执法权力和对执法民警行使指挥、管理、监督的职能,不享受民警相关待遇,统一着省公安厅规定的制式辅警工作服,佩戴辅警标志,不配备警械武器。不具有公务员身份和人民警察身份,不纳入本区行政事业编制管理,不行使人民警察权力。但协助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受到法律保护,履行职责行为后果由所在公安机关承担。
 
  二、招聘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05名,其中男性95名,女性10名。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已毕业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
 
  2.退役士兵。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秦州区户籍(户口迁入时间截止公告发布之日前);
 
  4. 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9年4月1日至2006年4月1日出生);
 
  5.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士兵文化程度可放宽至高中(中专)及以上;
 
  6.男性身高不得低于170CM,女性身高不得低于160CM;
 
  7.身体健康,体型端正,面部无明显疤痕、胎记,无色盲色弱,无纹身,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严重传染性疾病和慢性病。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或不予招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过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的人员;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
 
  5.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过的;
 
  6.被吊销律师资格证、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行政事业单位辞退解聘的;
 
  7.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内擅自离职或从天水市公安局秦州分局辞职的;
 
  8.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
 
  10.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聘用警务辅助工作人员的情形。
 
  优先聘用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招聘:
 
  1.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2.见义勇为先进分子;
 
  3.退役士兵;
 
  4.政法、公安类院校毕业生;
 
  5.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所规定的具有其他优先聘用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由天水市秦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天水市公安局秦州分局主办,委托甘肃安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天水分公司按照以下步骤组织实施。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天水市秦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开招聘公告,公布招聘岗位、职数、资格条件等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公告在天水市公安局秦州分局微信公众号、看秦州公众号(微信搜索公众号:天水市公安局秦州分局、看秦州)上同步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4月8日至2024年4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甘肃安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天水分公司(七里墩邮政速递二楼)。
 
  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委托报名。应聘人员登录天水市秦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天水市公安局秦州分局微信公众号、看秦州公众号下载《天水市秦州区2024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政治考察核查情况反馈表》、《天水市秦州区2024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政审表》,并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
 
  2.应聘人员现场报名时需提供:户口簿(首页、本人页)、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2份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登录中国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按提示生成)、近期一寸白底免冠彩照6张、征信报告(带身份证自行到中国人民银行自助机打印)、信用中国查询报告(自行到互联网查询打印)、《天水市秦州区2024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政治考察核查情况反馈表》、《天水市秦州区2024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政审表》。应聘人员提交的相关资料必须完备、真实、准确,如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3.应聘人员报名时现场进行身高体重测量,当场作出是否达标的结论后考生签字确认,考生拒不签字确认的由监督人员和工作人员签字注明。对现场测量身高体重有异议的考生可要求当场复测一次。
 
  4.资格审查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和人民警察录用政审标准有关规定组织实施,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其招聘资格。
 
  5.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发放准考证,领取地点:甘肃安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天水分公司。准考证在笔试、面试、体检中多次使用,请应聘人员妥善保管,一经丢失概不补办。
 
  6.报名时收取报名费150元/人(由甘肃安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天水分公司收取)。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2.应聘者凭本人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
 
  3.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一律用汉语作答。
 
  4.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满分100分,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教材,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按计划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人员名单在公布笔试成绩时一并公告。如面试人员达不到比例要求的,按实际人数面试。
 
  2.参加面试人员,凭本人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3.面试时间为5分钟,主要通过问答交流和目测的方式进行,考察应试者仪容仪表、身体素质、语言表达、思维能力和身体协调性等方面的情况,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试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责任自负,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五)综合成绩确定
 
  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并排序,计算公式为: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最终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最后一名并列者,按照招聘条件中优先条件执行。
 
  (六)体能测评
 
  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根据岗位计划招聘人员1:2的比例确定入围体能测评人员名单,如体能测评人员达不到岗位比例要求的,按实际人数进入体能测评环节。体能测评合格者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体能测评工作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属〔2012〕1号)、《关于同意调整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项目测评次数的复函》实施。
 
  1.体能测评内容:
 
  男子组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纵跳摸高。
 
  女子组10米×4往返跑、800米跑、纵跳摸高。
 
  2.体能测评中,纵跳摸高不超过3次,有1次测评达标的,即视为该项目测评合格;10米×4往返跑不超过2次,有1次测评达标的,即视为该项目测评合格,测评前可试跑1次;1000米(800米)跑只测评1次。
 
  3.体能测评上述3个项目,凡其中1项不达标的,视为测评不合格。
 
  (七)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底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地点等在公布综合成绩时一并公布。
 
  2.参加体检人员凭本人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对不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体检的、不接受体检及复检结果的,按本人自动放弃资格对待。
 
  3.体检和复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形成的空缺名额按照招聘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
 
  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招聘对象,对拟招聘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九)培训上岗
 
  公示无异议后,由天水市公安局秦州分局统一组织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后委托甘肃安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天水分公司与招聘人员签订合同。以派遣用工的方式到天水市公安局秦州分局相应岗位工作,最低合同期限为一年,未达到合同期限主动离职的,由个人承担培训费和服装费。从上岗之日起计发工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从签订合同之日起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继续留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 工资待遇
 
  工资为2800元/月,暂不计发加班、执勤等补贴。同时,单位为个人购买“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其费用按规定由单位和个人分别交纳,个人交纳部分从每月工资中扣除。
 
  六、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报名时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在招聘环节中若有临时通知等相关情况,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2.本次招聘工作委托甘肃安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天水分公司具体组织实施,全程由天水市秦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水市公安局秦州分局监督指导,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3.本公告未尽事宜以及可能出现的情况变化以最新通知为准。
 
  4.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天水市秦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水市公安局秦州分局所有。
 
  咨询和监督电话:
 
  天水市秦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38-8216531
 
  天水市公安局秦州分局    19893836996
 
  甘肃安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天水分公司    0938-8278882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aeNLmoE7mNzLFyPOa9dK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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