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甘肃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省直考区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的公告

2023-04-26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关于公布甘肃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省直考区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的公告已公布,甘肃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关于公布甘肃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省直考区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的公告
 
  甘肃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省直考区面试工作已结束。根据《甘肃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要求,现将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员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拟录取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同一职位出现总成绩相同情况,烈士子女、退役士兵优先录取,其他人员依次按照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甘肃省公安厅网络攻防职位(职位代码:3402)根据职位要求,按照不超过招录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省直考区进入体检人员共计304名,名单详见附件。
 
  二、时间地点
 
  体检初步定于5月中旬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由招录单位通过短信、电话方式通知进入体检考生。
 
  三、相关政策
 
  1.体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组织实施。人民警察职位体检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有关规定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不进行复检。
 
  2.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
 
  3.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省考录办安排申请复检人员到另外医院进行复检。省考录办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必要时,省考录办可以要求体检对象重新体检。
 
  四、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人员请务必保持手机畅通,因手机关机等原因导致招录单位无法联系到本人,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2.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面试通知书》,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体检。同时,还需携带一张近期免冠两寸彩色照片。考生严禁携带手机等一切通讯设备和电子设备进入体检现场,一经发现,取消体检资格。手机须取消闹钟并关机和其他物品统一存放在体检医院。
 
  3.参加体检人员除接受身份核验、相关项目检查外,建议全程正确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一次性医用口罩。体检过程中,如出现不适症状应及时报告工作人员,由医务人员按规定处置。
 
  4.体检费用自理,参加体检人员请携带500元现金,具体数额按医院标准收取,须增检项目的费用,另行收取。
 
  5.参加体检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于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
 
  6.体检前应注意休息,尽量保持清淡饮食,避免剧烈运动,禁止饮酒。体检当日早晨禁食禁水。
 
  7.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体检时须告知医护人员,可以在体检时暂不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的检查。
 
 
  中共甘肃省委组织部
 
  2023年4月25日
 
  来源:http://www.gszg.gov.cn/2023-04/25/c_112956352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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