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甘肃省庆阳市正宁县消防救援大队补招消防员公告

2022-04-26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22年甘肃省庆阳市正宁县消防救援大队补招消防员公告已发布,计划招聘17人,报名时间:2022年4月25日至5月10日。报名方式:现场报名。甘肃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公告内容整理如下:
 
  正宁县消防救援大队关于补招合同制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公告
 
  为有效解决消防救援队伍人少事多现状,提升全县消防救援队伍的综合救援能力,结合正宁县域火灾及灾害事故风险研判,经报请县委、县政府同意,正宁县消防救援大队决定补招聘合同制政府专职消防员17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条件公开和自愿报名的原则;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德才兼备、知识水平和能力并重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此次计划补招聘合同制政府专职消防员17名(灭火救援岗位12名、消防车驾驶员岗位4名、通讯文秘岗位1名)。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庆阳市户籍或取得庆阳市居住证的常住人口;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备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吃苦耐劳精神,有较强的纪律观念,能够保守工作秘密,服从组织分配,热爱消防事业,志愿从事消防救援工作。
 
  (二)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男性,身高不低于1.65米。
 
  灭火救援岗位年龄为18至24周岁(1998年5月1日至2004年4月30日出生),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消防车驾驶员岗位年龄为22至30周岁(1992年5月1日至2000年4月30日出生),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持有效B2及以上驾驶证。
 
  通讯文秘岗位年龄为22至26周岁(1996年5月1日至2000年4月30日出生),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文秘或通讯及相关专业。
 
  (三)灭火救援岗位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人员年龄可放宽至26周岁(1996年5月1日至2004年4月30日出生);消防车驾驶员岗位具有2年以上大型货车实际驾驶经验者,年龄可放宽至32周岁(1990年5月1日至2000年4月30日出生)。
 
  (四)退役消防员、退役军人,具有写作、视频剪辑(摄像摄影、PS、PR等)、无人机驾驶、车辆维修等特长,具有灭火救援实战经验、取得初级灭火救援员岗位资格证书或其他相应资格证书的优先。
 
  (五)工作时间实行24小时值班轮休制,能接受夜间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一)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或有违法犯罪记录的,或者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二)本人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或者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的。
 
  (三)本人曾有参加邪教组织或其他非法社团、组织,政治上有劣迹的,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行为的。
 
  (四)本人有吸毒史的。
 
  (五)有被消防机构辞退、解聘记录及专职队员身份主动离职的。
 
  (六)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
 
  (七)身体原因不宜进入消防救援队伍工作的。
 
  (八)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公告在正宁县人民政府网予以发布。
 
  (二)报名及初审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原则上不得代报。报考人员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岗位报考,否则取消报名资格。
 
  1.报名时间:2022年4月25日至5月10日。
 
  2.报名地点:正宁县消防救援大队410办公室(正宁县月明路51号)。
 
  3.所需材料:报名者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本科以上人员提供)、个人银行征信报告、个人无犯罪记录证明、教育部在线学籍证明(大专以上人员提供)、《正宁县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岗位报名登记表》(附件2)、专业资格证、退役军人持《退役证》及驾驶证等有关证件原件及2份复印件,另附近期正面免冠蓝底二寸照片4张。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欺骗者,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
 
  4.资格审查:由正宁县消防救援大队对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初审,不符合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
 
  (三)体能测试
 
  初审合格人员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参照《正宁县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附件4)实施。
 
  体能测试时间:2022年5月18日
 
  测试科目:100米跑、3000米跑、俯卧撑、单杠引体向上。
 
  测试地点:正宁县消防救援大队、正宁县职业技术中学。
 
  (四)岗位适应性测试
 
  岗位适应性测试时间:2022年5月19日
 
  测试科目:
 
  1.灭火救援岗位适应性测试:负重登六楼、原地攀登六米拉梯。
 
  2.消防车驾驶员岗位适应性测试:科二、科三现场测试、理论测试。
 
  3.通讯文秘岗位适应性测试:写作及办公能力水平。
 
  测试地点:正宁县消防救援大队。
 
  (五)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采用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进行,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心理测试“不合格”者,直接淘汰。
 
  (六)面试
 
  本次招聘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形态举止、仪容仪表、语言表达、交流沟通和应急处突方面的心理素质及能力表现等,个人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直接淘汰,面试地点为正宁县消防救援大队。
 
  总成绩按照体能测试占40%、岗位适应性测试3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确定。同时,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遇考生总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体检。
 
  (七)体检
 
  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参照《2022年春季征兵体检详细参照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报考人员对体检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体检或复检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空缺名额依次递补。
 
  (八)政审
 
  由县消防救援大队对体检合格人员全部进行政治审查,主要包括本人现实表现、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等。如发现本人有触犯刑法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曾被治安管理处罚、收容教育和强制隔离戒毒的;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严重舞弊行为的;有酒驾、醉驾及严重交通肇事行为的;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本人或家庭成员由于违法乱纪被公安机关立案的,其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或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以上均不予聘用。
 
  (九)公示和聘用
 
  各环节均通过人员,根据综合成绩,由招聘领导小组择优确定拟招录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有关程序予以招聘。
 
  五、聘用管理
 
  (一)组织集中岗前培训。针对消防职业特殊性,对拟聘用人选由正宁县消防救援大队统一组织岗前业务培训。主要内容包括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业务理论学习,业务技能和体能、队列训练等,培训合格后安排上岗。
 
  (二)规范劳动合同订立。招聘的人员由正宁县消防救援大队与聘用人员统一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其中岗前培训2个月、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有不胜任岗位工作、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违规违纪行为和严重违反劳动合同行为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需补充人员按照公示人员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三个月之后不再递补。
 
  (三)加强日常考核管理。聘用的合同制政府专职消防员,由正宁县消防救援大队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同等标准落实执勤训练、管理教育要求,实行月考评、年度考核制度,并分别报正宁县财政局、正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聘用期间,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严重违反消防救援队伍纪律规章、管理制度和劳动合同约定条款情形的,予以辞退并解除聘用合同;对因身体不符合国家消防员健康标准或有其他不适宜担任消防员情形者,不再续聘。
 
  六、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月薪制,由正宁县财政局统一保障。岗前培训期和试用期每人每月2800元;期满正式聘用后,每人每月基本工资2800元,专职消防员每人每月高危职业津贴1000元、执勤补助每天50元(每月按22天工作时间上限计算);高危职业津贴及执勤补助纳入绩效考核;以后每年度每月基本工资增加50元。伙食、住宿、被装由正宁县消防救援大队统一提供保障,按照上级相关管理规定执行。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意外伤害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按规定由个人和用人单位分别按比例缴纳。按照《庆阳市专职消防队建设管理办法》实行24小时驻勤制度,每月按规定安排轮休。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二)本次招聘工作邀请县纪委监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全程监督指导,凡弄虚作假或有违规行为者,无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关资格。
 
  (三)所有参考人员需严格按照通知时间及地点进行签到确认,未按时签到者视为主动弃权,不予补考。
 
  (四)若往返途中或考核过程中出现任何意外和安全事故,均由本人自行承担责任。
 
  (五)所有报考人员在报名、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等各环节,均须查验三码(行程码、场所码、健康码),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近14天有中高风险及所在县区旅居史人员、行程码异常和不能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均不允许本人自行前往报名。同时,要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做到不聚集、不扎堆,保持“一米线”,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措施及相关工作秩序。对拒不服从管理的,现场取消报考人员招聘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相关责任。
 
  (六)咨询和监督电话
 
  正宁县纪委监委:0934-6121614
 
  正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34-5955514
 
  正宁县消防救援大队:0934-5900212
 
  招聘过程中所有临时性安排事宜,均在正宁县消防救援大队公示栏随时予以通知,请各应聘人员认真关注。
 
  附件:
 
  正宁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2年4月25日
 
  文章来源:http://www.zninfo.gov.cn/xwzx/tzgg/content_27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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