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了解:2022年甘肃省公务员考试流程安排!

2021-10-28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虽然2022年甘肃公务员考试公告暂未发布,但有很多考生已经开始了备考之路,甘肃公务员考试网小编提醒大家在备考的同时也需要了解省考相关内容,本文根据往年情况整理考试流程,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
 
  2022甘肃省公务员考试流程详解(参考2021年)
 
  招考公告-->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准考证打印-->笔试-->笔试成绩查询-->资格复审-->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拟录用
 
  公告发布
 
  各招录机关的考录计划职位、考试类别、资格条件等信息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甘肃组工网(www.gszg.gov.cn)及各设区市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
 
  网上报名
 
  甘肃公务员考试一般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这种方式在很大程度上为考生提供了便利,免除了考生路上奔波的时间,同时在很大程度上避免了人为操作的可能性失误。考生在报考前应先查看考试公告,确定符合最基本的报考要求后再报考。报考时考生须登录的网站提交报考申请,在职位的选择上考生可以对职位表进行筛选,完全符合职位报考要求方可报考,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考生应保证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须和参加考试时使用的一致,同时在报名时考生可以在省内选择考区参加笔试,并且考生应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所提交的材料应真实准确,不能有造假行为,否则将对考试有影响,严重者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所以考生要谨慎。
 
  由于网上报名时长时间打开网页会导致网页失效,因此建议考生在填写前先将需要填写的信息在TXT文档中准备好,报名时直接复制就可以,这在很大程度上避免了因网页失效而须重新填写情况的发生。
 
  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48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录机关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通过资格初审、照片审核后进行缴费,完成缴费后,报名方为有效。报考人员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要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确认的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若在打印中遇到问题,可联系当地的考试机构解决(一般联系方式会在考试公告后的附表中提供)。
 
  笔试相关
 
  公共科目笔试按照省市县级综合管理类和乡镇级综合管理类职位分别命制试题。
 
  公共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一律用汉语作答。
 
  笔试需要加试专业知识职位的人员,还要参加统一组织的专业科目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与专业科目考试成绩按照25%、25%、50%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
 
  笔试按省直和市州分设考区,省直单位(包括垂直管理系统)及其直属单位报考人员在省直考区(兰州)参加笔试,市州及以下单位报考人员在报考职位所在市州考区参加笔试(注:报考嘉峪关市考区职位的考生,在酒泉市考区参加笔试)。应试人员应按照《准考证》标明的考点提前熟悉具体前往路线,避免耽误正常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在甘肃组工网公布,供考生查询。
 
  资格复审、面试
 
  省、市州考录办分别按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按计划招录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有一门缺考或一门成绩为零者,不得确定为面试人选)。对我省原58个集中连片特困县、17个插花型贫困县区的职位,可适当降低面试比例;基层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等机关专业性强的特殊职位,可适当降低面试比例,但不得低于1∶2。
 
  对于达不到面试比例的职位,采取核减招录计划的方式直至达到1∶3面试比例。通过核减招录计划仍达不到1∶3比例的职位,可采取降低面试比例的方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但不得低于1∶2,且面试后最终总成绩不低于60分,方可进入体测、体检环节。对于无竞争性职位,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可进入面试,但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场使用同一面试题本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以上,且最终总成绩不得低于60分,方可进入体测、体检环节。
 
  省、市州考录办分别将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准考证号、笔试成绩,以及面试时间、面试地点、面试须带证件、面试要求等内容,在甘肃组工网和各市州组织部门网站发布,各招录单位通知确定的面试人员按期参加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等方式,实行百分制。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面试通知书》。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并由应试人员签字确认。
 
  体检(体能测评)
 
  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需进行体能测评。参加体能测评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面试通知书》。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通知在甘肃组工网、各市州组织部门网站发布。
 
  体能测评工作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关于同意调整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项目测评次数的复函》实施,具体要求如下:
 
  1.参加面试报考人员全部参加体能测评。
 
  2.体能测评内容为:男子组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和纵跳摸高;女子组10米×4往返跑、800米跑和纵跳摸高。
 
  3.测评中,纵跳摸高不超过3次;10米×4往返跑不超过2次,考生有1次测评达标的,即视为该项目测评合格,考生在测评前可试跑一次;1000米(800米)跑只测评1次。
 
  4.体能测评上述3个项目,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
 
  考察
 
  考察工作在省、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由招录单位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招录机关按照好干部标准,根据《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办法》(公通字〔2020〕11号)要求,结合拟录用职位条件开展录用考察工作。考察环节成立考察工作小组,每组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按照中组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和《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深入考察对象所在学校或者单位,采取个别谈话、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也可进行延伸考察等,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作为确定拟录用人员的主要依据。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信仰、政治立场、政治意识和政治表现。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录用。考察后,写出书面考察材料,填写《甘肃省公务员录用考察表》。
 
  考察不合格者或本人放弃考察资格者,该职位经省、市州考录办核准后,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本环节递补只进行一次。
 
  公示、审批和备案
 
  市州考录办、省直招录单位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察合格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市州组织部门、省直招录单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者工作单位,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符合录用条件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审批录用手续。经批准录用的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任职,不合格者取消录用。新录用人员必须进行初任培训,培训不合格者,不予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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