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甘肃平凉市公务员考试资格复审公告

2021-04-29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21年甘肃平凉市公务员考试资格复审公告已发布,甘肃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关于开展2021年平凉市考试录用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的通知
 
  根据《关于甘肃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具体事宜》《平凉市2021年度考试录用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现就平凉市考试录用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确定
 
  按照各个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据省考录办核定的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数比例,确定474名考生为资格复审对象(详见附表)。
 
  二、时间地点
 
  时间:2021年5月6日上午8:30至8日下午4:00
 
  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
 
  地点:平凉市老干部活动中心四楼多功能室(平凉市崆峒区石家巷6号)
 
  三、审查资料
 
  资格复审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有关问题的意见》(甘人社通〔2013〕516号)及《甘肃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要求,考生需提供以下资料:
 
  1.未就业的普通高等院校应往届毕业生:身份证、就业报到证(择业通知书)、本人档案管理单位出具的介绍信、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和有关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并注明将如期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待进入考察环节时再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2.已就业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档案管理单位出具的介绍信、所在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其中,现为企事业在职人员的,介绍信需按人事管理权限经其主管部门、组织人社部门审核盖章(在职教师出具所在学校及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应写明身份证号、单位性质、个人身份、何时以何种方式进入该单位等内容。
 
  3.非在职“五大生”: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交流中心人事代理证明。
 
  4.近期一吋彩色免冠照片5张。
 
  有特定要求的岗位,还应提供以下材料:
 
  1.报考职位要求的学位证、国家司法考试证、计算机等级证、会计资格证等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报考面向“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民生实事项目人员”“在军队服役5年及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等职位的考生应按照公告和报考指南提供项目服务证(审批表)、服务期满考核表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大学生村官)项目的,提供县(区)委组织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原件及复印件;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全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参加“进村进社”项目的,要提供所在市州人社(人事)部门的审批文件或《甘肃省选拔高校毕业生进村(社区)工作审批表》原件和复印件。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退役士兵,提供国防部统一制作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或者《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士官退出现役证》)。参加民生实事项目人员,提供参加相应项目的《资格审核表》或市级分配文件(市县级人社部门查档复印,加注“此件与原件一致”并盖章)。
 
  3.毕业后派遣到企事业单位工作后,已辞职或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需提供单位同意辞职或解除劳动关系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四、其他事宜
 
  1.资格复审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8日下午4:00时,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按报考职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截止时间为5月11日下午6:00。
 
  2.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不符合报考条件、不能提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3.资格复审过程中,考生须全程佩戴口罩,甘肃健康码为“绿码”且通过体温检测(<37.3℃)方可进入审查地点。
 
  4.平凉市考试录用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体能测评、体检等环节相关通知均在平凉门户网站(http://www.pingliang.gov.cn)向社会发布,请广大考生随时关注。
 
  特别提示:招考职位所要求的专业条件,《职位简表》中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印发〈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的通知》(学位〔2011〕11号)(研究生层次“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按照教育部2018年4月更新目录执行)、《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教育部关于公布2019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20〕2号)、《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的通知》(教职成〔2015〕10号)规定的规范称谓表述。如果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不包含在职位要求的专业类中或所学专业与职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相同,须由报考人员毕业院校开具说明,认定所学的专业属于职位要求的专业类,或认定所学的专业名称虽与职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同,但课程基本相同,属同一专业,并附本人所学课程成绩单,在资格复审时一并提供审核。
 
  资格复审期间咨询电话:0933-8222279
 
  其他工作时间咨询电话:0933-8232021
 
  附件:平凉市2021年考试录用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平凉市考试录用公务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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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http://www.pingliang.gov.cn/xwzx/tzgg/202104/t20210428_9302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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