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甘肃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遴选公务员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为2020年5月28日-6月3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报名地点为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北门值班室。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法律专业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需要备考的考生可结合2020年甘肃公务员考试通用教程备考。甘肃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中共张掖市委组织部 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为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4名,其中:文秘人员2名、法官助理2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
市、县区、乡镇党政机关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人员。
(二)遴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计算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26日)。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行政村(城市社区)以及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经历。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的工作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3.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年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具体要求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的,为1984年5月26日及以后出生;取得博士学位的报考人员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为1979年5月26日及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
6.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调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任职试用期内或者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内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能遴选的其他情形。参加遴选人员不得报考与遴选部门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职位。
二、遴选程序
本次公开遴选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组织考察、体检公示及办理调动手续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采取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1个职位。报名时间为2020年5月28日-6月3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报名地点为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北门值班室。以现场报名为主,疫情期间因特殊情况可电话联系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后采取网上报名(联系电话:13993651123),网上报名资料须扫描后按pdf格式发送至电子邮箱gszyzyzzb@163.com。
报名人员除填写《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外,同时提供以下材料: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档案管理部门盖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报考文秘岗位的人员还需提供单位出具的从事文稿写作工作的证明。报考者应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资格,追究责任。
(二)资格初审。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报考者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审核结果现场或通过电话反馈,原则上在收到报名人员材料后24小时内反馈审核结果。
本次遴选各职位拟遴选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核的人数比例不得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将减少遴选计划。减少遴选计划仍不能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职位遴选计划。减少或取消职位计划在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门户网站公布。
(三)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法律专业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四)资格复审。依据笔试成绩,分职位由高到低排序后,按遴选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并进行资格复审。对于达不到面试比例的职位,采取核减遴选计划的方式直至达到面试比例。
资格复审由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实施,并报市委组织部进行复核。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对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由市中级人民法院另行通知。
(五)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报考者的专业素质、业务水平及综合能力。报考文秘岗位的人员在面试时需加试文字写作能力,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满分100分,占面试成绩的40%。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市中级人民法院按职位表分职位依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后,按计划遴选人数与考察人数1:1.5-2的比例确定遴选考察对象。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六)组织考察。市中级人民法院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的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强化专业素养考察,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倾向有问题、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法院机关。考察组要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考察对象“三龄两历一身份”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违纪违规情况、诚信档案记录等),凡发现档案涂改、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一律取消本次遴选资格,依次递补考察对象。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考察结束后,考察组要形成综合考察意见。
(七)确定人选。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党组会议,听取考察情况汇报,综合分析考察人选情况后,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职位需求,分职位按计划遴选人数等额确定拟遴选人员。
(八)体检公示。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确定的拟遴选人员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遴选资格,按照综合成绩依次递补进行考察体检,递补工作只限1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体检合格人员由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在本单位和本人现工作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办理调动手续。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将遴选结果报市委组织部,经研究决定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
三、组织实施及监督
本次遴选工作在中共张掖市委组织部指导下,由市中级人民法院具体组织实施。为保证公开遴选工作公平公正,主动公开有关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本次遴选不收取任何费用,笔试、面试不指定辅导书目,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中共张掖市委组织部 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