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甘肃泾川县直党群口部分单位选调人员公告
根据党群口有关部门编制情况及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若干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共选调工作人员12名。其中:县委办1名,县接待办3名,县委组织部4名,县委编办2名,县检察院1名,县委直属机关工委1名。具体岗位和要求见选调职位条件表。
二、选调范围
各乡(镇)在职在编的一般公务员(基层工作满两年以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工作人员或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一般干部(含服务期满转正的各类项目人员)。
三、选调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事业心、责任心强,作风务实;
(2)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较强的政策理论水平、公文写作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应用技术;
(4)身体健康,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选调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四、选调程序
(1)公布职位。将拟选调单位及职位要求通知各乡镇党委,由各乡镇党委做好组织推荐工作,同时在泾川门户网站发布公告。
(2)组织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9年12月21日(上午8:30-12:00)。
2、报名地点:县委组织部综合办公室。
报名人员须填写《县直党群口部分单位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在泾川县门户网站下载),由本人到县委组织部报名并提供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组织人事部门分配文件复印件;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的推荐证明(须写清楚从事相关工作经历的起止时间)、年度考核结果证明;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4张。报名时只能选择所有岗位中的一个岗位。
报考人员由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推荐方可报考。
(3)资格审查。严格按照选调岗位所需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对资格与经历进行量化赋分,并参加选调考试;不符合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原则上报考人数比例要达到1︰2以上,报考人数达不到时,视情况缩减招考名额。报名者应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资格审查赋分为30分,重点审查考生“三龄两历一身份”的真实性和工作经历、专业能力等与岗位的匹配性。
(4)笔试。以行政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写作能力测试为主。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定于12月21日下午3:00至4:30,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5)组织考察。根据资格审查赋分和笔试成绩得分之和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报考职位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由县委组织部和用人单位进行组织考察。考察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全面了解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工作作风和群众认同度。组织考察总分为10分,评分方式按照个别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规则进行。
(6)综合成绩确定。综合成绩=资格审查赋分(总分值30分)+笔试成绩×60%+组织考察成绩(总分值10分)。有一项缺考或成绩为零分者,视为主动放弃。
(7)公示。综合成绩确定后,由县委组织部负责向社会公示总得分,包含笔试成绩、资格审查赋分和组织考察得分,同时公示拟选调对象。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发现有弄虚作假及其他不符合选调条件的,取消选调资格。
(8)办理调动手续。公示结束后由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选调人员,办理调动手续。
五、纪律监督
为确保选调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成立县直党群口部分单位个别选调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委组织部,具体负责个别选调工作的组织协调。
监督电话:0933-3323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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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川县党群口部分单位个别选调
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