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甘肃庆阳市市直机关遴选公务员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19年6月29日(星期六)至7月1日(星期一)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需要复习的考生可借鉴参考公务员教材中心最新批次的2019年甘肃公务员考试通用教材。甘肃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庆阳市2019年市直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庆阳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市委组织部决定开展2019年市直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计划和职位
公开遴选计划由市直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在编制和职数限额内申报。共安排36个市直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53个职位97人。具体见《庆阳市2019年市直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1.庆阳市县(区)及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庆阳市县(区)及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对暂未登记为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选调生、考试录用的公务员以及安置到县(区)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军队转业干部,只能报考使用行政、政法专项和参公事业编制的职位。
(二)遴选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截止2019年6月24日);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行政村(社区)工作经历,以及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经历。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年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具体要求见《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其中年龄要求在32周岁以下的,为1986年6月24日以后出生;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的,为1983年6月24日以后出生;
4.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具备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6.身体健康;
7.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遴选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等7个步骤进行。
(一)职位查询
各遴选单位的职位、资格条件详见《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可在庆阳党建网(www.qydj.gov.cn)、市人社局网站(rsj.zgqingyang.gov.cn)查询。报名人员如需咨询报名相关事项,可按照《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公布的电话与遴选单位联系。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遴选由公开遴选单位负责组织报名,报名采取个人意愿与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职位专业设置,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2016年甘肃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专业分类参考目录(试行)>的通知》(甘人社通〔2015〕321号)执行。
1.报名时间
2019年6月29日(星期六)至7月1日(星期一)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材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2吋免冠红色背景照片6张。
(2)经所在单位审核后加盖县(区)委组织部公章的《庆阳市2019年市直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附件2)。
(3)本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和从事公务员相关工作经历的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4)市级组织人社部门录用文件复印件(加盖县级组织部门公章)1份。
(5)本人人事档案专审表、公务员(参公)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县级组织部门公章)1份。
特别提示: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不包括在职位要求的专业类中,或者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职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相同,由报考人员到毕业院校开具说明,认定其所学的专业属于职位要求的专业类别,或者认定其所学的专业名称虽与职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同,但课程基本相同,属同一专业,并附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的审批或备案材料复印件以及本人所学课程成绩单,一并提供审核。
3.报名步骤及地点
(1)报考人员根据相关要求填报职位,自行下载打印带电子照片的《报名登记表》1式2份,如实填写信息后(报考职位名称和代码可不打印,报名现场手工填写),将《报名登记表》报县(区)委组织部门审核盖章。
(2)报考人员带报名所需材料到市委市政府机关集中办公区主楼十四楼会议室现场集中报名,不得委托他人报名。未按要求审核盖章或《报名登记表》填写不规范的,不予进行资格审查。
4.报名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初审和复审。初审由遴选机关负责报名的工作人员现场初审并在《报名登记表》资格审查栏签字确认,复审由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科工作人员负责审查并签字,对复审不合格人员报名结束后通知本人。报考人员按照要求填写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工具的畅通。
本次公开遴选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该职位遴选人数之比不低于3:1。资格复审结束后,如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公开遴选单位与市委组织部协商同意,可以核减或取消该职位遴选计划,允许该职位报考人员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庆阳党建网、市人社局网站或等候电话通知领取《笔试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总分100分,占60%,面试成绩总分100分,占40%。
(一)笔试
1.笔试形式与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由市委组织部统一负责组织实施。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总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9年7月6日(星期六)上午09∶00-12∶00,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3.成绩公布和查询。笔试成绩7月12日后在庆阳党建网、市人社局网站公布并查询。
(二)面试
面试人选与该职位拟遴选人数比例一般为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遴选机关经与市委组织部协商可按有关规定降低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2∶1,面试由各遴选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市委组织部负责监督和指导,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逻辑思维、语言表达、随机应变、人际交往等方面的能力,总分为100分。参加面试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面试结束后,现场统计并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并在庆阳党建网、市人社局网站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与体检
(一)考察。考察由各遴选单位组织实施,采取差额考察的办法进行。考察对象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次序,按考察人选与该职位遴选人数2:1的比例由遴选单位确定。各遴选单位要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及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强化专业素养考察,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倾向有问题、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市直机关。考察组要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考察对象“三龄两历一身份”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违纪违规情况、诚信档案记录情况等),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要严格落实中央关于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有关要求,凡发现档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取消本次遴选资格,依次递补考察对象,只递补一次。
(二)体检。公开遴选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自行决定是否体检。根据考察结果,从考察对象中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由遴选单位自行组织,必须在市级三甲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体检规定。体检不合格的按该职位考察次序进行递补并安排体检。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公示与调动
(一)公示。各遴选单位主管部门党组(党委)根据综合成绩、考察和体检情况,集体讨论,提出拟遴选对象,报市委组织部审核后,分别在庆阳党建网、公开遴选机关和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二)调动。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由市委组织部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
附件:
中共庆阳市委组织部
2019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