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甘肃金昌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遴选公告已公布,计划招聘工作人员59人。报名时间:2019年6月19日--6月25日。报名地点:市人力资源服务大厅(市人社局一楼)。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写作能力等综合素质。需要备考的考生,可参考2019年甘肃事业单位课程。甘肃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金昌市2019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金昌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实施细则(试行)》(市委组发〔2015〕32号)《金昌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办法(试行)》(金人社发〔2015〕425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基层遴选一批优秀年轻干部充实到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计划
本次共公开遴选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9名,其中:市直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19名、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0名,具体职位见《金昌市2019年市直机关(参照管理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职位表》《金昌市2019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见附件)。
二、遴选对象
市直机关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遴选对象为:市、县(区)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市、县(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遴选对象为:县(区)直及乡(镇)所属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试用期满的民生实事就业项目人员,试用期满且正式安置的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不含教育、卫生系统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三、遴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参加市直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遴选的,需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工作经历(包括试用期);参加市直事业单位遴选的,需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包括试用期)。
3.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公开遴选职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任职经历和其他资格条件。
5.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
6.身体健康。
7.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8.凡是不符合上述资格条件,以及具有省、市公开遴选办法规定的不得参加遴选情形的,一律不得报考参加本次遴选。
以上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均为2019年6月。
四、遴选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报名采取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须对报名时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等情形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遴选资格。报名人员可报考符合遴选条件的三个意向性志愿职(岗)位(公务员遴选职位和事业单位遴选岗位不得交叉报考),意向性志愿将作为确定录用职(岗)位的重要参考。
1.报名时间:2019年6月19日--6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共5个工作日)。
2.报名地点:市人力资源服务大厅(市人社局一楼)
3.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2)《金昌市2019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一式两份);
(3)如是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请提供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
(4)历年年度考核证明;
(5)干部所在单位党组织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6)遴选职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经资格审查,本次遴选计划总数与符合遴选条件的报名人员总数达不到1:2比例的(公务员遴选职位和事业单位遴选岗位分别统计确定),经市遴选办研究后减少遴选计划或取消遴选职(岗)位,直至达到1:2的比例。报考取消职(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
(二)知识测试。知识测试分为笔试、面试两部分,由市遴选办统一组织。
1、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写作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时间为18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的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试者的笔试成绩,按照遴选计划总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公务员遴选职位和事业单位遴选岗位分别统计确定)。如达不到1:3的比例,经市遴选办研究,可降低面试比例,但最低不低于1:2。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适应职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具体包括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要素,满分100分。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成绩计算。应试者最终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确定,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三)组织考察。知识测试结束后,根据应试者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遴选计划总数与考察人选1:1.5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公务员遴选职位和事业单位遴选岗位按比例分别确定),进行差额考察。
考察工作由市遴选办统一组织实施,重点考察德、能、勤、绩、廉情况及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突出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的考察,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坚决杜绝政治倾向有问题、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市直机关事业单位。
考察组要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考察对象“三龄两历一身份”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凡发现档案涂改严重、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一律取消本次遴选资格,依次递补考察对象。
(四)研判决定。考察结束后,考察组按照“人岗相适、能岗匹配”的要求,结合报考人员意向性志愿职(岗)位顺序,对每一职(岗)位的考察人选进行排序,综合分析提出每一职(岗)位拟录用人选,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撰写书面考察报告,向市遴选办汇报。没有考生报考的职(岗)位,由考察组本着事业为上、人事相宜、本人自愿的原则,从考察组确定的其他职(岗)位排名相对靠前的人选中择优确定拟录用人选,调剂职(岗)位时必须征求考生本人同意。各考察组研判产生各职(岗)位拟录用人选后,召开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审议并确定各职(岗)位正式录用人选,通过后组织进行体检。
(五)体检。体检工作由市遴选办统一组织,具体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标准和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遴选资格,不再进行递补。
(六)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体检通过的遴选人选,分别在其所在单位、金昌政务网、金昌党建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遴选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
五、其他事项
1.严格落实回避规定,报考者凡与遴选单位存在回避情形的,必须主动回避。应当回避未回避者,发现后取消遴选资格。
2.应试者在面试、体检环节无正当理由放弃面试或体检资格的,计入个人诚信档案,五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各类公开遴选(考录、招聘)等考试,两年内不得提拔使用。
3.本次公开遴选工作中如遇其他未尽事宜,由市遴选办负责解释。
市纪委监委综合派驻纪检组监督电话:8230879、8230973
政策咨询电话:8316866(市委组织部)、8212207(市人社局)
附件:
金昌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