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甘肃省环县事业单位招聘师范类紧缺专业人才公告(第二期)已公布,公开招聘师范类紧缺专业人才3名,报名时间:2019年6月2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报名地点: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711室(县城光明路4号)。甘肃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甘肃省环县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师范类紧缺专业人才公告(第二期)
根据工作需要,甘肃省环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师范类紧缺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3名,其中:环县一中物理学或历史学1名(物理学优先),环县四中生物科学1名、化学或英语1名(化学优先)。
二、招聘对象
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应往届公费师范生和2019年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省部共建师范院校、一本师范类院校全日制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热爱教育事业,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理论和实践能力。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资格条件
1.年龄条件:本科及硕士研究生为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为40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往届公费师范生须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相应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其他应届毕业生保证毕业时须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相应教师资格证。
3.具备《岗位简表》(附件1)要求的专业和其他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校期间有违纪违规行为或不良记录者;
2.在校期间有考试补考记录者。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县人社局的协调指导和全程监督下,按照发布公告、个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签约、体检和公示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公告。庆阳市人社局、环县人社局、环县教育局分别在指定官方网站及有关高校网站发布招聘信息,公布招聘时间、地点及条件等相关事宜,公告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二)组织报名。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在公告附件下载《甘肃省环县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师范类紧缺专业人才报名资格审查表》,如实填写打印,现场报名时提供1份。应聘人员只能选择报考一个招聘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时,往届公费师范生须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相应教师资格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吋近期正面免冠彩照1张;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出具的院校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学习成绩单、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吋近期正面免冠彩照1张。
报名时间:
2019年6月2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报名地点:
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711室(县城光明路4号)。
(三)资格审查。县人社局、教育局按照公告公布的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提交或现场填写《甘肃省环县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师范类紧缺专业人才报名资格审查表》,并对其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面试测评。成立由县教育局和业内专家、专业骨干组成的面试测评组,抽调工作人员负责计时、计分,安排纪检监察及人社部门人员现场监督。
1.面试时间:2019年6月27日上午9:00
2.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要求:面试采取试讲的办法进行,面试办法参考《甘肃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面试办法》。面试人员抽签确定试讲顺序,从面试组在相应学段现行教材指定的若干课时中,自行选择一课时内容进行试讲,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理论水平、专业知识、岗位适应能力、工作技能和逻辑思维、言语表达能力等。
面试计分采用百分制,面试成绩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数,当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测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之比),达不到3∶1的,划定面试合格线,合格线为80分。面试测评结束后,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招聘人选,当招聘岗位面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时,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拟招聘人选。
(五)签订就业协议。根据招聘计划指标,确定拟聘人选后,招聘单位与其现场签订就业协议。
(六)资格复审。签约人员毕业后,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相应教师资格证、就业协议等到县教育局报到。2019年7月20前,县人社局对拟招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如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能提交上述证件资料的,按自动放弃对待。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取消其招聘资格,空缺岗位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体检。资格复审合格者,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招聘资格,空缺岗位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体检合格者在庆阳市人社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间接到反映的问题,经核实拟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招聘资格,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九)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程序报市人社局审批,经审批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落实相关待遇。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后,在聘用单位工作年限不得低于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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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电话:环县人社局纪检组 0934-4421424
环县教育局纪检组 0934-4421436
咨询电话:环县人社局 0934-4423707
环县教育局 0934-5951177
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环县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