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甘肃省环县事业单位招聘医疗卫生类紧缺专业人才公告(第二期)已公布,公开招聘医疗卫生单位紧缺专业人才6名,报名时间:2019年6月2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报名地点: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711室(县城光明路4号)。甘肃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甘肃省环县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疗卫生类紧缺专业人才公告(第二期)
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中共庆阳市委、庆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立医院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及工作需要,甘肃省环县决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单位紧缺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6名,其中:环县秦团庄乡卫生院临床医学或中西医临床医学1名(临床医学优先),环县南湫乡卫生院护理学1名、临床医学或中医学1名(临床医学优先),环县八珠乡卫生院医学检验技术1名,环县山城乡卫生院医学检验技术1名、药学1名。
二、招聘对象
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医疗卫生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诚实守信;
3、热爱医疗卫生事业,乐于奉献,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招聘,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1、毕业时未取得毕业证及学位证的;
2、在校期间受过处分的;
3、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
4、毕业证书上标明的专业与招聘专业不一致的;
5、体检不合格的。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县人社局、卫健局的协调指导和全程监督下,按照发布公告、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签约、体检和公示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公告。庆阳市人社局、环县人社局、环县卫健局分别在指定官方网站及有关高校网站发布招聘信息,公布招聘时间、地点及条件等相关事宜,公告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二)组织报名。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由县人社局和县卫健局于2019年6月2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在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711室(县城光明路4号)组织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报考一个招聘单位的一个岗位。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携带院校盖章的学业成绩单、院校推荐表、个人自荐书、就业协议书、身份证等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1份、2吋近期正面免冠彩照1张。报名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准确。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在县人社局现场监督指导下,应聘人员报名资料经县卫健局审核合格后方能参加考试。各岗位优先招聘博士、硕士研究生,剩余招聘计划招聘本科生。
(四)组织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实行百分制。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比例大于1︰1时,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确定拟聘人选。
1、命题。由县人社局和县卫健局组织统一命题,并负责审定笔试、面试考题。
2、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主要测试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以及招聘单位确定的相关内容。笔试时间:2019年6月28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下列人员和情况可免于笔试:
(1)博士研究生经面试合格直接确定为拟聘人选;
(2)硕士研究生直接参加面试,根据招聘单位岗位招聘计划和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聘人选,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3)本科学历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比例等于或小于1︰1时,可以只进行面试,面试达到70分以上者方可确定为拟聘人选。
3、面试: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处理问题、岗位适应等方面的能力。面试时间:2019年6月29日上午9:00,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聘人选。各岗位招聘计划末位成绩出现并列时,采取加试(面试)的办法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确定后,与招聘单位现场签订就业协议。
(五)体检。拟聘人选毕业后,持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户口簿(户口迁移证)、就业协议书等原件,于2019年7月20日前到招聘单位报到,招聘单位收到证件后,报县卫健局和县人社局审核,审核无误后报市人社局复审。如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能提交上述证件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招聘资格,空缺岗位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体检合格者在庆阳市人社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间接到反映的问题,经核实拟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招聘资格,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七)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按有关程序报市人社局审批,经审批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落实相关待遇。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后,在聘用单位工作年限不得低于五年。
点击下载>>>
监督电话:环县人社局纪检组 0934-4421424
环县卫健局纪检组 0934-4421121
咨询电话:环县人社局 0934-4423707
环县卫健局 0934-4426340
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环县卫生健康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