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张掖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已公布,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50名,报名时间:2019年6月24日至2019年6月28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报名地点:张掖市公安局大门东侧接待室(具体地址:张掖市甘州区南环路长沙门延伸段张掖市公安局)。甘肃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张掖市公安局关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为维护全市社会治安大局稳定,推进常备应急处突力量建设,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掖市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工作需要,经市政府批准,张掖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5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计划
张掖市公安局面向社会招聘警务辅助人员50名(其中:男性45名、女性5名):
(一)张掖市公安局特警支队:40名(其中女性5名);
(二)张掖市公安局机场分局:5名(工作地域在张掖机场);
(三)张掖市公安局山丹马场分局:5名(工作地域在山丹马场);
本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公务员身份和人民警察身份,不享受人民警察的相关待遇,不纳入市级行政事业编制管理,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管理和监督下,从事公安机关治安防控岗位的相关辅助工作或协助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热爱公安工作,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3.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可放宽至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由毕业院校出具证明,在政审考察环节提供毕业证书原件);
4.具有张掖市户籍(含张掖市生源),年龄为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2001年6月24日至1991年6月30日期间出生);
5.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女性身高1.60米以上,双侧矫正视力不低于4.8(含4.8)。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纹身、疤痕等特殊印记,无肢体功能障碍,无传染性疾病,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6.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英烈、因公牺牲民警(辅警)的子女、配偶和见义勇为积极分子,以及退伍军人和警察院校毕业生;
7.符合政审条件,政审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政审办法执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和治安处罚的;
3.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解聘的以及曾被公安机关辞退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警务辅助人员,不得再次聘用;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在各级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的;
5.本人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6.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已被其他公安机关聘用或已签订劳动合同的警务辅助人员。
8.法律法规等规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考聘用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发布公告、资格初步审查、报名、笔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和签订劳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资格审查和报名
1.资格审查:对拟报考人员实行报名前初步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内容为:考生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其他必备条件;对拟报考人员五官、体型、身高、视力、听力、语言表达能力等进行初步测试。资格初审内容有一项不达标者将现场取消考生报考资格。
2.报名时间:2019年6月24日至2019年6月28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3.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电话、网络、委托及其他方式报名。警务辅助人员岗位实行定向报名,报名人员只能选择1个具体招聘岗位报名。提交的报名材料须真实、准确,相关证件不得以证明材料代替,凡报名所需材料提交不齐全的或弄虚作假的,不予报名。
4.报名地点:张掖市公安局大门东侧接待室(具体地址:张掖市甘州区南环路长沙门延伸段张掖市公安局)。
5.报名人员填写并提交以下材料:
(1)《张掖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报名现场填写);
(2)户口簿、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退伍证及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还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需提供经院校毕业生工作部门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加盖学籍管理部门公章>,退役军人须提供服役及退役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3)本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5张(背面注明姓名)。
(二)笔试
1.参加笔试的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身份证丢失的需提供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附本人电子照片的户籍证明),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2.笔试内容以法律基础知识(包括人民警察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公安机关组织条例、人民警察使用武器警械条例、时事政治等公安法律基础知识)和公文写作为主。笔试答题时间120分钟,试卷满分100分,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一律用汉语作答。
3.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达不到开考比例的,适当调整招聘计划人数,按实际报名人数进行笔试。遇特殊情况,由招聘领导小组另行研究确定处理意见。
4.笔试时间:2019年7月6日上午09∶00—11∶00
5.笔试地点:详情见《准考证》
6.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2019年7月5日上午8时至下午18时统一在张掖市公安局大门东侧接待室(具体地址:张掖市甘州区南环路长沙门延伸段张掖市公安局)领取。逾期不领取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三)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人员依据招考男女比例、招聘岗位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5的比例确定。体能测试项目及内容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试标准进行,体能测试项目中有一项不达标即视为不合格。体能测试不合格或体能测试对象放弃的,按照招考男女比例、招聘岗位和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2.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1.根据体能测试结果、招考男女比例、招聘岗位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人民警察职位的体检标准进行,其中视力标准合格为双侧矫正视力达到4.8以上。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对象放弃的,根据体能测试结果、招考男女比例、招聘岗位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人选,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在指定医院组织体检。
(五)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由市公安局会同考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进行政审考察,同时对2019年应届生毕业证原件进行审查。政审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审工作暂行规定》执行,政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根据体能测试结果、招考男女比例、招聘岗位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
综合笔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政审等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并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如无影响其聘用的相关情况,经市公安局研究审核通过并报人社局备案,确定为聘用人员。
四、聘用管理
(一)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的试用期限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执行,由市公安局统一组织岗前业务培训。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人员,由市公安局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劳动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情况由市公安局决定是否续签。
(二)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在聘用期间如不胜任工作岗位或严重违反市公安局规章制度、有违规违纪行为和严重违反劳动合同行为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市公安局每年对聘用人员工作业绩、遵章守纪、教育培训等情况进行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五、工资待遇
被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试用期月工资2800元(不含五险一金),试用期满后按照《张掖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待遇实施细则(试行)》和有关规定执行,依法享受公休假、生育假等福利待遇,并按公安部确定的服装样式和标识,统一配发服装。
六、组织实施及监督
招聘工作由张掖市公安局组织实施,张掖市人社局指导配合做好相关工作。为保证招聘工作公正公平,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报名咨询联系电话:0936-5999022(市公安局)
监督电话:0936-8360763(市人社局)
0936-5999016(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
张掖市公安局